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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26

一、投资环境

  广东,自然风光秀丽,资源丰富,气候宜人,环境优美。广东,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商贸发达、市场潜力巨大。

  广东已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贸易往来关系;前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100多个。

  广东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通讯发达,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大通关建设不断推进;区域合作水平不断深化;投资服务机制不断创新;营造了高效的政务环境,稳定的政策环境,宽松的公平贸易环境。

  广东将继续以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和诚实、守信、安全、文明的投资营商环境为出发点,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竭诚为广大客商和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外商的合法权益,使外商得到更好的发展。

1.地理环境

  位置:广东省位于中国大陆的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毗邻港澳,西南与海南省相望,是华南地区、东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

  面积:陆地面积17.9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87%;大陆海岸线总长3368.1公里,沿海岛屿约759个;海区面积40多万平方公里。

  气候:广东地处亚热带,是全国光、热和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全省年均气温22.3℃。降水充沛,年均降水量在1300毫米-2500毫米之间。

  资源:广东的矿产和海洋资源都很丰富。陆地矿产资源丰富,矿种较多,分布比较广泛。可供利用的150多种矿产中,在广东已找到131种。海洋资源也很丰富,种类繁多,以热带暖水性海洋生物为主。

2.人文环境

  广东简称粤,历史悠久。省会城市广州已有2221年历史。广东在中国近代和现代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广东具有悠久的商贸历史,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和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唐代,广东广州已成为著名对外贸易港口。清代,广东佛山成为全国手工业中心和四大名镇之一。广东也是我国现代工业和民族工业的发源地之一。

  岭南文化源远流长。广东主要以广府、潮汕、客家三大文化为特色,博大精深,闻名天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她善于吸纳世界各地的文化精髓,与之兼容并蓄,具有包容、务实、开放和创新的特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又一次为世界瞩目,珠三角地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开展国际经贸交流合作的窗口。

  广东省是中国人口较多且较稠密的省份之一,200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304万人。广东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全国56个民族中广东就有53个,汉族人口最多。广东还是著名侨乡,祖籍广东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3000多万人,遍布世界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人居环境

  绿化:经过近20多年的努力,广东的城市园林建设和生态建设都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广东的森林覆盖率达到60%,生态良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业生态省。

  空气质量:全省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良好,气候宜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

  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广东省有一批现代化、高品位的重点文化设施。电影院1014间,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130个,博物馆、纪念馆148个,文化站191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6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8处。

  居住条件:广东居住环境优越。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等市有着高标准的生活水平,可以满足世界各国朋友不同的生活需求。广东还设立了外国人子女就读的国际学校,并为台商子女设立了台商子弟学校,切实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医疗卫生:广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良好,保健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695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33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285个,卫生监督机构120个,妇幼保健机构124个,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3.28万人。

4.旅游景观

  广东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一年四季均适宜旅游。广东的山岳、峡谷、湖库、温泉、海岸沙滩、岛屿等,具有雄、奇、险、秀、幽的岭南特色。

  从风景资源看,既有雄伟的山岳风光,又有“迷宫仙境”的岩溶奇景和“绿水丹崖”的丹霞地貌。仁化县的丹霞山、南海县的西樵山、博罗县的罗浮山、肇庆市的鼎湖山为广东四大名山;西江上的羚羊峡、北江上的飞来峡和被誉为“有桂林之山,西湖之水”的肇庆七星岩均为著名风景区。广东的人文旅游资源甚丰,历史文化古镇包括:岭南第一关-梅关、梅岭古道-珠玑巷、海防军事工程-平海古城等;广东的四大寺庙包括:广州的光孝寺、韶关曲江的南华寺、肇庆鼎湖山的庆云寺和潮州的开元寺。

  广东拥有2个世界级、3个国家级和3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有24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全省共有大小景区(点)2000多个,森林公园33个,自然保护区60个,国家级地质公园有湛江湖光岩等7处,其中韶关丹霞山和湛江湖光岩被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

5.基础设施

  交通:海、陆、空交通运输网四通八达,是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已与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个港口通航;与周边福建、广西、湖南、海南等省均联通高速公路、铁路;拥有大型航空枢纽之一的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以及深圳、汕头、珠海、佛山、湛江、梅州等7大民用航空机场,是中国大陆机场分布密度最高的地区。

  供水:广东省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水资源相对较丰富。目前广东水价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供电:广东电力资源丰富。2006年,新增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30万千瓦;11万伏及以上变电设备能力2380万千伏安。

  通讯:广东的邮电通讯业务量连续12年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全省已形成以微波、光缆、明线微波、卫星传输等手段和程控交换设备为主体的通讯网络。至2006年,全省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756.87万户,约占全国的1/8,基本达到全省人手1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互联网用户数816.16万户。

  排污:2006年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到99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725万吨。珠江两岸综合整治工程部分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山区、两翼地区排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6.产业配套

  广东产业体系健全,制造业发达,已形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及专用设备、石油化工、森工造纸、医药、汽车等九大支柱产业。这些产业有较强的生产、加工及配套能力,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当前,广东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建设广州、惠州、东莞、佛山等的“广东信息产业走廊”,广州、惠州、茂名、湛江的石化产业带,将形成一大批的配套产业,这将为投资者在广东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广东鼓励发展商务、物流、会展三个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为投资者提供便利。中介商务机构发展迅速,整体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商务中介服务产品不断创新;物流市场更加开放,建立起物流信息平台,围绕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整合物流资源,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提高流通效率;形成了以广州—东莞—深圳为中轴,包括佛山、珠海在内的珠三角展览带。加强与香港会展业的合作,会展业得以健康有序发展。以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得到重点发展,培育出新的全国性、国际化的会展品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已成为我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7.高等教育与科研概况

  广东省拥有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教育体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资源。全省拥有100多所高等院校,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等院校。

  广东继续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坚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和使用人才并重,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加大科技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抓好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训。

  广东注重IT人才培养,推出IT产业人才培养体系的八大培养计划: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加强英语教育、建设IT名牌专业、培养软件蓝领人才、建设软件科技孵化园、社会公共英语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广普通话。

  2006年末,全省县及县以上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科技情报和文献机构共358个,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1083个。全省已建立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408个,拥有民营科技企业8000家,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

8.政务环境

  广东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的传统,建立了多层次的为贸易商、投资者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办事机构。拥有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服务体系。中国入世后,省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透明度和效率不断提高。

  目前广东正积极推进口岸改革,加快企业与外经贸、海关、商检、税务、外汇的计算机联网工作,提高通关效率。还建立了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和投诉处理机构,推进“一站式”、“一条龙”、“一个窗口”办事模式,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全程序的高效优质服务。

9.市场环境

  市场化程度高。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改革开放,市场化程度居全国各省市首位。目前广东在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改革企业监督管理方式,全面实行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体系;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全省有着规范的工程招投标体制、拍卖体系;全球著名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已在广东设立机构,中国大陆两大证券市场其中一个就设在广东深圳。

  市场容量大。2006年,广东省拥有亿元商品交易市场298家,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连锁企业165家,分店13942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118.08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逐步走向宽裕小康生活的广东民众孕育着强大的生活消费需求,生产和消费的市场潜力巨大。

10.金融服务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金融业发展瞩目,各主要总量指标一直位居中国大陆之首。广东是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金融开放度较高,金融业人才力量雄厚,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金融服务灵活便利,民间资本雄厚,有良好的发展资本市场的供求基础。

  目前,广东拥有各类金融机构的数量及金融业从业人员数量均居中国大陆首位,证券市场融资总量和证券机构总数均居中国大陆第一。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已形成。

  广州、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雏形已经基本形成。广州作为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金融交易的总量居华南地区榜首;深圳金融产业已具规模,在金融资源配置上开始发挥集散地的作用,作为全国证券交易中心和风险投资中心的态势正在显现。

  广东有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缘优势,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融合的大趋势下,区域金融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强。目前在优势互补基础上正在推进粤港澳金融融合,以香港为龙头,以广州、深圳为支点共同打造大珠三角金融圈,推进金融机构跨境合作。

二、投资法规政策


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

粤府办﹝2009﹞3号文

(2009年1月16日)

  我省是吸收港澳台地区投资最多的省份之一,全省现有港澳台资企业5.8万余家,约占外资企业总数的64%。在粤港澳台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我省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和两岸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港澳经济发展、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的部署,切实帮助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

  (一)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2009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10亿元,设立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加工贸易企业在粤设立研发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研发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奖励和扶持;对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产业技术改造,以及购买核心技术和名牌商标给予支持;对加工贸易企业用于工艺技术设备改造的国内贷款给予支持帮助;对加工贸易企业自主研发和以自主品牌出口给予奖励和支持;对内销纳税金额较大和创立内销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等进行奖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可申请省支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条件。(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三)加大对企业节能降耗的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可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奖励和认定清洁生产企业,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条件。(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减免部分税费

  (四)收费减免。按照国家部署,认真做好燃油税费改革和有关收费减免工作,取消和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配合落实减免部分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减免部分地方性收费,取消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等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对进入省级产业转移园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不再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暂停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允许困难企业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省财政厅、物价局牵头,会同省经贸委、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外经贸厅、新闻出版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五)税收优惠。

  1.港澳台资企业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税收政策规定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2.港澳台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可申请免征减征营业税。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港澳台资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港澳台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港澳台资企业正常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征或免征。

  5.港澳台资企业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但延期期限不超过3个月。

  (以上税收政策措施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六)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方案,阶段性适当降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省劳动保障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三、简化审批手续

  (七)简化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和搬迁手续。
加强相关操作指引的宣传,引导和帮助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对转型、搬迁企业的剩余料件和不作价设备,可比照“同一经营单位”的处理方式,按规定办理余料和不作价设备的结转手续,无需以“转关”或退出境方式办理。转型、搬迁后的不作价设备可以连续计算监管年限。经海关核准后,企业可以保留原海关分类管理类别。(海关广东分署会同省外经贸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八)简化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手续。全面推广外发加工改革,加快推进“外发加工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网上审批”。准予省内具备一定加工生产能力,因受自身生产特点和工艺条件限制而不能完成全部工序和订单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广东分署负责)

  (九)简化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手续。进一步简化内销审批手续,全面推广应用“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和“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即时出单”;前置归类、审价、单耗核定等工作,缩短内销征税手续办理时间,提高通关效率;对实施电子账册模式监管企业、AA类企业和提供有效担保的A类企业,经海关批准后,允许在一个自然月内采用“多次内销、一次报关”方式办理内销业务。(海关广东分署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简化港澳企业投资商业零售业相关审批手续。在CEPA框架下制定管理办法,简化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零售业项目有关审批程序。(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一)简化企业投资食品药品行业相关审批手续。将港澳台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的部分许可证申办、变更、换证等审批事项,下移到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属地审批和“网上审批、一站式审批”。对港澳台资企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类名牌产品的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措施。鼓励港澳台资药业集团内各企业之间优化产品结构,允许有关企业通过增加、变更生产场地或变更企业名称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减少药品重复申报和生产。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委托加工政策支持,扶持港澳台资企业盘活存量生产资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二)优化收结汇手续。进一步优化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功能和操作程序,提高出口收结汇速度。适当提高来料加工项下出口可收汇额核定比例。(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负责)

  (十三)优化出口退税手续。企业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或存入享受“入区(仓)即退税”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后,即可向海关提出申请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核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手续,由企业凭证向国税部门申办退税手续,国税部门按规定及时办理。(海关广东分署会同省国税局负责)

  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十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粤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在粤港澳台经济关联度较大的产业和技术领域,联合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共建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打造粤港澳台科技联合创新区。(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为港澳台资企业办理专利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港澳台资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给予资助。支持港澳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战略试点企业,列入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并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认定条件。(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六)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港澳台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可申请省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条件。(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七)鼓励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允许港澳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符合条件的推荐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允许港澳台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参与创新型企业试点;鼓励和支持港澳台资加工贸易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共性技术等开发项目,申报科技奖励。有关申请程序和条件,与内资企业相同。(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加强金融服务

  (十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积极给予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信用记录等基本面较好的港澳台资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升级转型方向的港澳台资企业资金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九)推广债务直接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快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加快研究在内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及保险公司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作用,对港澳台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提供信用担保或保险保障,降低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承销的积极性。(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对港澳台资企业授信和审贷模式,根据港澳台资企业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设定更为合理的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创新多种抵押担保方式,探索《物权法》等法律许可的新的担保方式。(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会同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一)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出口信贷业务。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适用范围,可扩大到包含自有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产品,金融机构可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会同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二)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积极推进粤港澳地区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工作。在CEPA框架下允许港澳银行在粤(主要在粤东、粤北、粤西)试点设立异地同城支行,并适时在全省推广。支持在粤设立港澳投资咨询服务机构;鼓励港澳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创业投资)基金依法投资在粤港澳资企业;鼓励港澳保险公司在广东成立为在粤港澳资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保险服务机构;鼓励港澳台资企业将结算中心、利润中心转移到广东,鼓励省内银行与港澳台银行开展“外保内贷”业务合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省外经贸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六、保障水电煤气供应

  (二十三)提高供电能力。
加快珠三角地区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推进港澳台资企业的用电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供电配网工程报装建设。加快云广特高压直流输送工程建设,实现2009-2010年新增西电300万千瓦以上。加快在建电源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09-2010年建成投产约1000万千瓦左右电源项目。重点支持省级产业转移园热电联产项目,适应进园企业用热、用电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南方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等有关项目单位负责)

  (二十四)提高供气能力。推进我省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和建设,实现西气东输二线于2011年、川气东送于2013年向我省供气。推进珠海LNG、深圳大鹏LNG项目扩建工程,增加进口LNG资源。统筹全省天然气资源,在用气分配中充分考虑港澳台资企业的用气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五)推进水、电价格改革。制订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水、电价格政策。(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等有关单位负责)

  七、加强就业服务

  (二十六)做好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做好港澳台资企业失业人员登记工作,免费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职位供求信息咨询,以及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岗位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对取得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失业农民工技术骨干登记造册,对有就业意愿、无特别就业岗位要求的,承诺在一周内推荐就业。举办面向在粤港澳台资企业的专场劳务招聘会。(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七)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支持省内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港澳台资企业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技术骨干实行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对其开展技能培训给予适当补助。(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八、加强市场环境建设

  (二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港澳台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区域和部门间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会展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九)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深化“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记录,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推进行业信用建设。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通过试点的方式,推动银行、企业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发展电子化贸易金融。加快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加大对质量信用良好企业的帮扶、宣传力度。(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会同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工商局、质监局、外经贸厅、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九、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三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港澳台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和开展自主创新,以及保障我省成品油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外经贸厅、国税局、海关广东分署、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上述政策措施,均适用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转载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
协议五》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2008年12月31日以粤卫〔2008〕178号发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卫生部同意,现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置门诊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在广东省辖区内申请设置门诊部:

  (一)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下称“自然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独资设置门诊部:

  1.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或澳门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合计满5年;

  2..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二)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规定的法人,可独资、合资或合作设置门诊部。

  二、以自然人形式提供服务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担任门诊部的负责人,1名香港或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在广东省独资申请设置1所门诊部。

  三、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名称,应核定为“所在地地名+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门诊部类别”。

  四、申请设置门诊部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取得拟设置门诊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出具的该拟设门诊部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批,省卫生厅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报卫生部备案(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门诊部由省中医药局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备案)。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的执业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五、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除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中文证明和材料:

  (一)自然人设置门诊部。

  1.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认定的香港、澳门执业证明书或执照/注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内地或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出具的承保范围包括内地的医疗责任保险证明(原件);

  4.由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出具的香港、澳门专业操守/良好声誉证明书(原件);或内地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属于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服务提供者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应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

  澳门服务提供者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应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

  6.拟设置门诊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出具的该拟设门诊部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法人设置门诊部。

  1.提交《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

  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规定的,经香港、澳门有关机构(人士)核证的文件资料、法定声明(声明),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证明书(原件);香港服务提供者提交的法定声明以及香港工业贸易署认为需要由律师作出核实证明的文件资料,应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澳门服务提供者提交的声明以及澳门经济局认为需要作出核实证明的文件资料,应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

  2.应提交经内地或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出具的承保范围包括内地的医疗责任保险证明(原件);

  3.应提交拟设置门诊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出具的该拟设门诊部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置的门诊部应遵守内地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管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原则规范执业。医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纠纷等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

(转载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

(2008年7月2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结合实际,现就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产业体系是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有机产业群为核心,以技术、人才、资本、信息等高效运转的产业辅助系统为支撑,以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社会保障有力、市场秩序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依托,并具有创新性、开放性、融合性、集聚性和可持续性特征的新型产业体系。

  (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广东服务”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国际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既是一国或地区参与全球高端竞争的基础,也是工业化国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普遍规律,有利于增强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国际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我省产业发展升级的必由之路。我省已初步形成了适度重型化、高级化的产业体系,但总体上与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面临着国内外产业竞争的严峻挑战。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我省破解发展难题,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引领,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扬长补短,狠抓关键,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打造示范带动力强的八大重要载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既与世界接轨又有广东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争当全国现代产业发展排头兵。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为50%左右,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先进制造业规模壮大,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现代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比重超过60%;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分别成为第二、第一产业的主体,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原则,坚定走广东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工业的融合互动,加快信息技术对传统工业的改造提升。

  ——坚持产业优势集聚原则,吸收、整合、集聚省内外优势资源和要素,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相互配套、专业分工合理高效,推动产业走上价值链的高端。

  ——坚持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原则,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培养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扩大和促进本省劳动力就业。

  三、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框架

  包括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六大产业:

  (一)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心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外包服务业、商务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八个产业。

  重点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发展壮大信贷、资本、保险市场和地方龙头金融企业;建设一批枢纽型的现代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推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普遍运用;完善科技开发、产品设计、工程设计、环境监测等科技服务;发展各类中介服务业及各类国际性、区域性、专业性会展;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和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立研发设计、文化传媒、咨询策划、动漫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打造若干个世界性营销服务中心和中央商务区。

  (二)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装备制造、汽车、钢铁、石化、船舶制造五个产业。

  重点建设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提高整车产品研发能力和关键零部件本地化比例,发展以自主品牌、技术为主的汽车产业集群和国际汽车制造基地;打造以炼油、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的沿海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以合金钢、特种钢为主的现代钢铁基地;发展新型、特种船舶,建设大型修造船基地。

  (三)发展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海洋生物等六个产业。

  重点发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液晶平板显示等产业;加强干细胞技术、转基因技术和生物芯片、中医药等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发展新型电子材料及特种功能、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材料;加快发展环保技术与装备、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努力发展航空和卫星应用产业;大力建设沿海蓝色产业带。

  (四)发展以品牌带动的优势传统产业。主要包括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的产业(家电、家具、五金、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陶瓷、建材等)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产业(旅游、住宿和餐饮、房地产等)两大类产业。

  重点以品牌为龙头,开发节能、环保、网络和时尚型电器;提高纺织服装产业配套能力;发展一批现代食品饮料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人性化、功能化的新型建材业。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行国民旅游计划,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文化体育、节庆和商务会展旅游;着重发展廉租房、限价限套房;规划建设一批适宜创业、创新、居住的“三适宜”城市。提高群众“衣、食、住、行”消费水平。

  (五)发展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主要包括优质粮食、特色园艺业、畜牧业、渔业、现代林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服务业六个产业。

  重点发展花卉、水果、南药、珍贵树种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发展工厂化种养业、远洋捕捞业、休闲渔业、林化产品精深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供销服务水平,完善包括种子种苗统供、重大动植物疫病害防治、农业机械统一使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农村商品流通等在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发展以能源、交通、水利等为支撑的基础产业。主要包括煤、电、油、气等能源产业,海陆空等交通产业,堤坝库水利工程等三大类产业。

  重点建设一批省内大型骨干电厂和电网主干线;提高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储运供给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海水和矿产资源。加快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轨道交通和高等级航道“三大网络”及集装箱运输、能源运输和民用航空运输“三大系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建设人水协调的水利工程体系。

  四、重点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八大载体

  (一)建设“珠江三角洲现代产业核心区”。按照“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战略要求,统筹协调和大力推进区域一体化的大交通运输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资源能源、环保、电力、信息等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产业同布、市场同体、交通同管、电力同网、信息同享、环保同治。

  统筹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重点,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共同打造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空港海港经济圈,积极建设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国际服务业支持中心。加快“腾笼换鸟”,提升产业层次。通过五年努力,把珠三角建成核心竞争力强、高端产业集聚、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带动全省、辐射华南的现代产业示范区。

  (二)建设“东西两翼及山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办好省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推动基础设施及项目落户建设;重点规划建设1—2个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产业转移园区。加快“双转移”步伐,加强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促进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产业园区转移、就地就近就业,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与珠三角优势互补配套的产业转移园区网络体系。到2012年,实现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显著提高,产业转移园区成为东西北地区重要经济增长点。

  (三)建设“数字广东”。建设全省基础传输网络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实现粤港澳网络一体化;建设网络民生、网络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在线化三大工程,实施数字家庭普及计划,实现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政务、商务、生产、生活中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兴农”工程,实现“泛珠”区域信息共享;大力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级产业园,形成优势信息产业集群。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主要信息化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珠三角地区信息化水平初步迈入全球信息化水平先进行列。

  (四)建设“广东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能效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为基础,分别创建500家国家级清洁生产企业、节水型、节能型、节材型、节地型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以省产业集群示范区和专业镇(区)为重点,建成30个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以省级节约型试点城市为基础,推进大中城市生态化改造,力争全省一半的大中城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五年努力,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清洁企业、循环生态工业园区和节约型城市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成为我国循环经济示范区。

  (五)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圈”。着力构建以广州、深圳两大商贸物流中心为核心,以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城镇群为支撑,对接港澳及周边省区,辐射东南亚,功能互补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推动商业贸易龙头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建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配套建设一批中高级流通贸易市场,构建现代分销、批发体系,形成重要商品集散、采购、物流配送和会展四大中心及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用五年时间,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运营灵活的大市场、大商业、大流通的全国现代流通中心,显著提高现代流通业占第三产业比重。

  (六)建设“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在CEPA基础上,建立粤港澳金融合作协调机制,推动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开放先行探索,努力推进三地金融机构、市场和业务等双向开放。打造港、澳、深、穗、佛金融合作圈,逐步完善粤港澳经贸活动往来人民币和外汇跨境结算系统;创造条件争取中央批准在我省进行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努力构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力争经过五年努力,金融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粤港澳形成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区域。

  (七)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依托珠江两岸良好的创意产业发展基础,创新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重点发展数字内容、工业设计、文化传媒、动漫制作、创意产品研发、咨询策划、设计创意等高端行业,做大做强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企业和品牌,培育出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经过五年努力,建立发展水平全国领先的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中国南方文化创意中心、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区之一。

  (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创新外经贸发展方式,多元化拓展进出口市场;积极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的区域布局,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加快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开拓国内市场,创立内销品牌,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和资源合作开发,支持一批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品牌的跨国经营企业。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力争用五年时间率先完成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全省内外需联动的开放型经济战略转型。

  五、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新政策,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实施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制订《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健全行业、区域自主创新服务平台,实施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加快实施省部产学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名牌带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战略。推进省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发展创业投资,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体系,建设粤港澳联合创新基地、东西北城镇群中心科技创新园。

  (二)推进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完善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全面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抓紧颁布《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立产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实行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加快建立资源产品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加快电力、钢铁“上大压小”步伐,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和试点城市,加快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严格保护耕地;推进“三旧”(即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科学实施“上坡下海”造地工程。推行节能节地减排工作排名制度,确保把“软约束”变为“硬约束”。

  (三)制定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快编制我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编制出台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大力建设“新十项工程”。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实施区域各有侧重和差别化发展产业政策,形成以珠三角为中心,东西北地区为腹地的特色鲜明、功能互补,人口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基地,形成优势产业链。制定鼓励发展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政策,提高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准入标准,限制人均投资强度低于标准的新建和扩建项目进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产业招商水平,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产品和项目落户我省。

  (四)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现代产业发展导向资金,在整合省重大战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2008年—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引导投向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高端产业,重点支持关系产业全局的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头项目以及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用好节能减排、“双转移”以及现有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广辟社会筹资渠道,引导和带动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设立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和空港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国家支持募集建立若干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和优势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稳步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五)加快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完善柔性引才机制,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现代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大力实施引进创新和科研团队计划、留学人员来粤创业计划、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集聚计划等“三大引才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和六大产业的领军人才。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支持各层次产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大力推行以业绩能力为核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建设支柱产业企业技师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表彰宣传优秀技术工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省发展现代产业联席会议制度,注重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制订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发展合力;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的统计指标、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产业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和政策实施反馈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指导、协调和推进本地区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决定,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

(转载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4〕126号文(摘要)

  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山区和东西两翼吸收外资的步伐

  ●珠江三角洲要重点引进资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服务业项目和龙头项目,提高带动和辐射能力。

  ●中心城市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

  ●山区和东西两翼要积极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引导外资投向石化、造纸、医药、电子、环保、旅游、“三高”农业、海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海洋经济以及资源加工型、农产品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

  ●鼓励珠三角与山区及东西两翼联合开发土地资源,由珠三角在山区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园区,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发山区现有工业园区。

  加强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一是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二是努力降低企业营商成本,规范电价、路桥通行费以及各种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三是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五是建立收费投诉监察机制,加大对涉及企业收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外商投资(含增资,下同)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由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按粤府〔2002〕11号文规定,继续实行合并办理,并负责发放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对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和采掘业外商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省外经贸厅审批合同、章程;实行此办法的基础设施和采掘业项目,目录由省外经贸厅会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布。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加快用地审批速度。对企业用地申请,凡符合用地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用地审核;对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批,并及时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等用地,要实行专人跟踪制度,加快办理速度。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积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

  ●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劳动力招聘工作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地方涉外经贸法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备案、咨询和投诉,大力开展“在线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外经贸政策信息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东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粤府〔2005〕1号文(摘要)

  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速,结构逐渐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十一五”期末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形成立足广东、服务全国、粤港澳东盟互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壮大五个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鼓励发展三个生产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

  ●推进三大新兴服务业的快速成长: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

  ●巩固提升两个生活服务业:居民服务业、餐饮旅馆业

  促进服务业的区域协调发展

  ●以广州、深圳为我省服务业的发展中心

  ●以珠三角地区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以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充分发挥我省服务业在泛珠三角地区经济交往中的桥梁作用

  提高服务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

  ●鼓励服务业引进先进技术

  ●实施名牌服务战略,推进服务品牌建设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

  ●鼓励服务业的连锁经营,提高规模效益

  ●抢占服务业对外开放先机

  ●扩大服务产品出口

  ●推动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


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

商资发〔2006〕556号文(摘要)

  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

  大力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

  ●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将选定一批具有服务外包发展基础和增长潜力的中心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在宏观政策、规划设计、人才培训、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城市的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对基地城市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进行的服务外包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性贷款。

  创建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商务部牵头,以各基地城市、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知名机构、相关研究部门为支持单位,建立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网站,为服务外包企业、国内外服务外包发包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大学/大专毕业生等提供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服务外包业务交易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人才招聘和大学/大专毕业生在服务外包行业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中国服务”良好形象。

  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在基地城市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各基地城市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相关规则,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并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氛围。

  更多的政策法规请浏览

  http://www.mofcom.gov.cn       http://www.gddoftec.gov.cn


三、投资招商

(一)经济发展

  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了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广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增加值、居民储蓄存款、税收、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货运量、科技发明专利申请量等重要经济指标均居中国大陆第一。

  广东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努力与国际经济接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外源型经济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出口贸易连续21年居中国大陆首位,累计吸收外资占中国大陆1/4。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对外经济贸易最发达、最具市场活力和投资吸引力的地区之一。

  “十一五”期间,全省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为总目标,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自主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1.综合经济 

  1979至2006年,广东连续27年生产总值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稳居中国大陆首位。2006年,广东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省生产总值25968.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占中国大陆生产总值的1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71.36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3430.62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0966.57亿元,增长12.2%。“十一五”时期全省生产总值目标年均增长9%以上,实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200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5.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和6.4%。广东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多年稳健增长,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容量不断扩大。

  总体而言,广东经济的结构、效益和质量同步改善。工业发展步伐加快,九大支柱产业增长迅猛,对工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以服务业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投资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市场销售稳中趋活,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商品市场发展迅速。

2.对外贸易

  广东进出口贸易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广东外贸进出口总额527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8%,占中国大陆进出口总额逾29.9%。其中出口额3019.5亿美元,增长26.8%;进口额2252.7亿美元,增长18.7%。

  广东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2006年,全省机电产品出口2045.3亿美元,增长24.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044.4亿美元,增长25%;服装、纺织品出口354.6亿美元,增长61.1%;鞋类、家具、塑料制品等轻纺产品出口分别增长12.6%、24.6%和12.7%。出口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广东与主要贸易伙伴包括香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的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对非洲、拉丁美洲、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出口增势强劲,2006年增速均超过40%。

  进口方面,大类商品进口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进口价格上升。机电产品进口增长22.8%;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增长26%,分别占全省外贸进口总额的62.5%和39.4%。

  “十一五”期间我省对外贸易规模将继续保持适度稳定增长,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高,贸易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预期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2010年达到6800亿美元。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金融、物流、商贸、信息、研发、服务外包等,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出口领域从劳务及承包工程、旅游、运输、港口等行业向咨询、计算机和信息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行业拓展。



3.吸收外资

  近年来,随着广东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投资软硬环境不断改善,为外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外商来粤投资步伐持续加快。2006年,广东实际吸收外资金额达145.1亿美元,同比增长17.4%,位居中国大陆第一。至此,广东累计实际吸收外资达2895亿美元,占中国大陆的1/4。

  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继续优化。2006年第一、二、三产业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1.2亿美元、108.5亿美元和35.4亿美元。制造业投资继续大幅增长。全年服务业新批外商投资项目3498个,增长41%。外资投入较多的服务业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等六大行业。

  来自发达国家的投资增长较快,实际投资增长较快的发达国家有新加坡、西班牙、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分别增长50.7%、411.7%、26.8%、49.1%和46.1%。外资大企业、大项目来粤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外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信息、医药研究、汽车技术等产业的研发中心也发展迅速;以物流、会展、广告、咨询等为代表的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开发区、山区和东西两翼的外商投资日益踊跃。

  至2006年底,世界500强企业已有181家在广东省设立649家企业,2006年新增68家。其中包括:丰田、本田、日产整车项目落户广东广州市;美国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落户广东深圳市;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落户广东惠州;本田、日产、丰田、日立、德国巴斯夫等5家汽配企业落户广东佛山;美国艾默生电气公司落户广东云浮;世界两大电光源制造商之一,隶属西门子集团的欧司朗公司中国总部落户广东佛山等。不少国际著名的跨国公司,如三星、索尼、希捷等,已从最初的试探性投资,发展到现在不仅大幅增资,而且在广东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截至2006年底,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261家,日本三菱、本田、日立、美国杜邦、宝洁、法国汤姆逊、韩国三星等世界知名企业均在我省设立了研发机构。广东在跨国公司眼里,已不再只是加工场的作用,而是其驰骋国际市场、拓展国内市场的重要基地。

  “十一五”期间,我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将保持稳定增长,规划目标年均实际吸收外资100-120亿美元。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5%,五年累计吸收外资183亿美元。2010年争取山区和东西两翼实际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5%-20%。扩大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及世界500强企业投资,争取每年新增投资项目80-100个。


4.境外投资合作

  广东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势头良好,大型企业加快推进国际化经营,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十分活跃。以华为、中兴、TCL和格力等为代表的企业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

  截至2006年底,全省在境外地区设立各类企业1635家,累计协议投资额48.85亿美元,投资区域遍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东南亚、中东、非洲和南美等市场。2006全年核准新设立境外企业108家,投资额6.4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6.0亿美元。能源资源开发成为境外投资合作的新热点。广东企业投资港澳逐步升温。截至2006年,全省经核准在港澳设立的企业累计达887家,协议投资30.1亿美元。

  广东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增长迅速。2006年新签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合同21195个,同比增长31.9%,合同金额突破50亿美元,增长39.1%;完成营业额近38.2亿美元,增长37.1%。高科技项目及机电项目工程承包营业额占到80%以上。

  “十一五”期间,预计我省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年均增长10%,五年累计达到140亿美元;对外投资年均增长10%,五年累计达到19亿美元。

(二)产业特点

广东省在“十一五”时期将以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各种行业孕育了更多的投资商机,将给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丰厚的回报。

(一)制造业

  广东是领先全国的工业大省之一。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九大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加快扶持支柱产业,使全省工业产业结构逐步合理化。

  如今广东的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材、造纸、医药、汽车等九大支柱产业对全省工业增长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及专用设备、石油化工三大新兴支柱产业保持强劲发展态势,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三大传统支柱产业稳步发展,造纸、医药、汽车三大潜力产业发展迅猛,结构趋于优化。2006年,九大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7727.21亿元,同比增长21.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升至72.1%。

1.电子信息业

  广东的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位居中国大陆第一,已成为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IT产品生产基地之一。2006年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继续保持第一大支柱产业地位,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全省已有20多家企业进入全国电子百强企业行列。

  广东的电子信息重点行业形成了一批拳头产品: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程控交换机、光通信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在电子器件制造行业,彩管、分立器件等产品竞争力领先全国;在电子元件制造行业,PCB、SMT等产品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在软件行业,嵌入式软件在中国大陆占一半以上比重。

  广东的信息产业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地区,以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和中山为主体,形成了著名的电子信息产业走廊。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22500亿元,年均增长21%。微电子、软件和新型元器件成为支撑行业发展的主导产品,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电子信息工业将成为我省第一个年工业产值超过万亿元的行业。

  发展重点:建设7大制造基地(全球电子计算机制造基地、全球通信设备制造基地、全球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基地、全球电子元器件制造基地、软件产业基地、汽车电子新兴制造基地、娱乐玩具电子新兴制造基地),开展16个重大产业专项建设(高性能服务器产业化、3C融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3G系统与终端产业化、下一代网络(NGN)设备产业化、高端数据通信产品产业化、通信基础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数字电视机及其相关产业化、家用AV音响类产品技术改造、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机产业化、新型元件产业化、新材料应用开发、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设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Linux公共服务技术支持中心、软件开发质量管理提升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体系)。

2.电器机械业

  广东已形成以广州、深圳和佛山等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的城市为中心,辐射珠江三角洲,带动东西两翼共同发展的电器机械产业集群。拥有一批在国内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优势产品。

  广东机械工业行业生产增长效益提高;海外市场进一步扩大;新产品开发步伐加快;一批重点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产品出口居中国大陆首位,工业总量一直位居中国大陆前列。

  广东的家电业在全国家电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国也是全球重要的家电出口基地。广东的家电产品门类品种齐全,生产配套发达,产品质量优异,新产品开发活跃,生产、出口、竞争力持续占全国领先地位。在家用视听设备制造行业,彩电、激光视盘机和组合音响产品竞争力均居全国首位。

  广东省家电业产业集群成熟,培育出了一批核心企业和享有盛誉的著名品牌。如空调业的格力、美的;冰箱业的科龙;微波炉业的格兰仕;彩电业的TCL、康佳等。珠三角一带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家电产业群及出口加工区。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家用电器工业总产值达到2100亿元,年均增长10%。我省家用电器行业从全球制造基地升级为全球制造中心和全球营销中心,努力成为全球设计中心。到2010年,全省机械工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20%;产品总体技术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的差距缩短到5年,形成特色产品优势突出、配套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培养若干家规模较大、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发展重点:广州(重点是南沙)、深圳、佛山作为我省发展机械装备工业的3大核心地区,带动珠三角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促进粤东汕揭轻工机械工业和粤北韶关机械工业的发展;重点建设顺德、中山、南海为主的高档家电产品生产基地,深圳、东莞为主的出口家电产品生产基地,粤西湛、茂一带的经济型家电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3大产业基地:顺德、中山、南海为主的高档家电产品生产基地,深圳、东莞为主的出口家电产品生产基地,粤西湛、茂一带的经济型家电产品生产基地。

3.石油化工业

  广东的石油化工总量规模排在中国大陆前列。主要产品如原油、汽煤柴三大类成品油、乙烯、合成树脂、涂料、胶鞋等产量均排在全国前三名。2006年,广东石油化工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广东省石油化学工业主要集中在茂名、广州、惠州和湛江。茂名石化、广州石化和湛江东兴是广东省三大骨干炼油企业,前两家也是广东省著名的两家乙烯生产企业。2005年,惠州1200万吨/年炼油和80万吨/年乙烯项目建成投产后,成为继茂名和广州之后的广东第三大炼油化工中心。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三大石油公司都已将广东作为其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重点。这将是广东省发展上游炼油产业,并带动下游石化产业发展的极好机遇。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石化工业总产值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20%。炼油生产能力达到63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440万吨/年,芳烃340万吨/年,五大通用树脂55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超过200万吨/年。精细化工品率45%。展望2020年,在我国基本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石化工业仍将处于较快增长期。预期2020年全省炼油生产能力发展到1亿吨,乙烯生产能力600万吨,使广东石油化工业处于全国前列,并成为亚洲主要的石化基地之一。

  发展重点:重点建设5大炼油项目(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炼油扩建、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扩建、中石化湛江东兴炼油扩建、中海油新建惠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5大乙烯项目[中石化茂名乙烯扩建、中石化广州乙烯扩建新装置、中海壳牌惠州南海石化80万吨/年乙烯项目、新建汕头乙烯项目、新建200万吨/年乙烯装置]和5大石化基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茂湛沿海重化产业带、广州石化基地、崖门口沿岸重化产业带、汕潮揭沿海化工基地)。

4.纺织服装业

  广东是全国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省,也是全球第三大服装出口基地。广东省纺织工业各大类产品、品种、质量、品牌和工业总产值、销售额等指标均领先全国。2006年,广东纺织服装业增速达到16.3%,服装、纺织品出口达287.1亿美元。

  纺织产业集群化的发展,成为广东纺织工业发展的一大特色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广东的纺织服装集群化发展优势主要表现在专业化生产已形成“块状”产业。专业化生产小而精,小而专,相互配套协调。如中山的休闲装,东莞的服装、毛针织,佛山的面料、针织、童装、内衣,揭阳(普宁)的衬衣等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广东省纺织产业重点集群区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江门等市所属的40多个镇(区)。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纺织工业总产值达到2800亿元,年均增长8%。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技术装备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开发、生产管理及市场服务体系,产品质量国内领先,纺织工业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发展重点:加快培育纺织工业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和提高4大基地(中山市、东莞市、开平市和普宁市),15个特色城(镇)。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新平台,发挥产业集群的综合优势。

5.食品饮料业

  广东是中国食品饮料工业的生产大省和出口大省。广东食品工业重视技术改造和引进、消化、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为食品工业上水平、保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某些产品如饮料、焙烤食品、保健品和调味品等一直保持着全国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优势,形成了一大批名牌产品。

  广东省食品饮料工业实施名牌战略,形成规模优势,实现产值与效益同步增长。珠江啤酒、金威啤酒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食品行业经过整合、调整,在饮料、啤酒、果汁等方面形成了规模生产,食品饮料工业已成为广东省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之一。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2600亿元,年均增长12%。广东食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10%左右,进一步扩大出口额。培育和发展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现代食品工业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高、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

  发展重点:突出抓好四大工程(放心食品工程、绿色食品工程、功能食品工程和特色食品工程)和九大基地(肉类加工基地、方便食品和功能性食品基地、饮料制造业基地、水产品加工基地、果蔬贮运加工基地、调味品生产基地、制糖基地、焙烤和糖制品基地、食品添加剂基地)的建设。

6.建材业

  广东是中国的建材生产大省,其总量居全国之首,2006年广东建材业的增速达30.8%。广东省建材工业已发展成为门类比较齐全、产品配套能力较强并有相当规模和水平的重要产业。

  广东建材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产品聚集区,如佛山陶瓷、佛山(顺德)建筑涂料、佛山(大沥)铝型材、潮州卫生洁具、云浮石材、江门(开平)水暖卫浴等。广东建材品种丰富,新产品开发速度快,特别是在饰材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非常有利于产业竞争力的提高。

  广东建材企业的民营化、市场化程度较高,外源型经济进一步发展,出口贸易活跃,建材出口量占中国大陆出口总额30%以上,居全国第一。优势产品建筑陶瓷的出口额近几年年均增长速度达70%以上。12个中国陶瓷名牌企业中广东就占了8个,名牌陶瓷企业在市场开拓能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势。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建材工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8%。建成“四个中心”(世界陶瓷制造和品牌聚集中心;全国现代新型建材制造中心;全国新型建材开发中心;全国建材贸易中心)。预计2010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年生产能力7000万吨,占水泥总生产能力60%。

  发展重点:重点发展陶瓷、水泥与混凝土、玻璃和新型建材四大行业。建设2大陶瓷工业核心区(佛山和潮州)和3大水泥熟料基地(总规模8500万吨),其中:粤西3000万吨(重点云浮)、粤北3000万吨(重点英德)、粤东2500万吨(重点梅州、龙门)。

7.造纸业

  广东省已是全国造纸及纸制品生产举足轻重的大省。目前全国造纸行业唯一的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集产、学、研、科工贸于一体的国家研究中心设在广东。

  因广东造纸工业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暖湿季风气候,雨量充沛,非常适宜营造人工速生丰产林,为发展造纸工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纤维原料资源和水资源保证,近几年外商纷纷进入广东投资木材生产和木浆厂。

  广东已初步形成了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造纸产业集聚带。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广州、东莞、佛山、江门、珠海、深圳和湛江等地区,集聚了全省近80%企业。广东造纸业已步入规模化发展的轨道,已拥有一批全国著名的造纸企业。

  广东的造纸业在规模、装备、效益、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正朝强省迈进。目标是到2010年纸及纸板产量达到1100万吨,商品纸浆产量达到85万吨。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造纸工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15%。造纸总产量达到2500万吨,其中纸浆800万吨、纸及纸板1100万吨、纸制品600万吨。造纸工业环境保护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吨纸综合能耗降到0.85吨标煤以下,吨纸水耗降到30吨以下。

  发展重点:重点建设湛江制浆造纸基地、东莞纸品基地、江门银洲湖纸业基地等三大基地以及六类重点产品区(包装纸板区、新闻纸区、生活用纸区、文化用纸区、纸浆区、纸制品区)。

8.医药工业

  广东是医药大省,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中药、化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产品领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医疗器械在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领域已形成一定优势。2006年广东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大幅提高,增长19.7%。

  广东省医药产业的集中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市场规模优势,产业内部集中度不断提高,产业结构处于优化过程。已初步形成化学制药、中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药商业等比较完整的医药产业体系。拥有一批综合性大型医药企业,它们在我国的医药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广东省在化学药物制剂领域也取得了巨大发展。在新型化学药物制剂开发和市场营销方面,已经具有较强竞争力,整体实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深圳科兴、康泰、广州天普生化等生物制药企业和安科、迈瑞等医疗器械企业在各自领域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年均递增18%。争取单个企业单产品年销售额超10亿的产品有10个,超5亿元的有50个。开发出5-8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中药,有2-3个中药通过国际认证正式进入国际药品市场,重点扶持建设15个道地药材GAP产业基地。

  发展重点:重点建设广州国家生物医药工业基地、深圳国家生物技术与医药工业基地、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珠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等5大医药产业基地(园区),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

9.汽车业

  广东汽车整车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利润、销售收入等有关汽车工业综合经济指标排在全国汽车行业前列。近几年,广东省致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扩大吸引外资调整汽车产业结构,汽车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本田、五十铃、日产、丰田等国外著名汽车厂商相继落户广东。

  广东已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汽车生产基地,已形成以广州为制造中心,轿车为重点,零部件为基础,客车及改装专用车为辅助的汽车工业生产格局,以及具有较强产品开发能力和出口竞争力的摩托车产业群。广东的高档轿车已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2006年,广东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2.6%,在九大产业中增速最高。2006年广东汽车产量555347辆,同比增长34.3%,其中轿车增长34.8%。

  随着汽车业的发展,一大批零部件配套供应商随之聚集广东。珠三角地区已成为汽车工业产业集聚地,已经形成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花都等多个大型汽车零部件配套基地。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汽车工业总产值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25%。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60万辆(其中轿车140万辆,大中型客车5万辆),轿车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汽车出口量占总产量10%以上,摩托车产能达到500万辆。我省汽车工业融入全球汽车制造业生产体系。

  发展重点:依托骨干企业,建立汽车和摩托车生产基地,延伸产业链,构建为整车配套的零部件供应圈,形成以广州为中心,环珠江三角洲零部件产业带配套发展的格局。发挥珠江三角洲产业集聚的辐射带动效应,促进两翼和山区市汽车新型材料、基础件及专用车的发展。

(二)服务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素质不断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加大。“十五”期间,我省服务业总量一直保持在全国各省(区、市)第一位。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4755.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9631.4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2.4%,对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达到40.4%。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先进技术和经营方式的推广应用,推动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含量较高的文化、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广东积极承接服务外包。商务部2006年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广东正以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为契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升级步伐,提高经济现代化水平。截至2006年底,外商在广东投资服务外包企业3559家,投资总额103.7亿美元,营业额165亿元。其中跨国公司投资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大,是承接服务外包的主体。广东承接服务外包以软件和信息技术外包为主,商业流程外包势头良好,业务包括办公室支持、数据录入和处理、软件编码和测试、信息技术支持、客户呼叫中心、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发中心等多种形式。承接香港服务业转移和外包是广东的一大特色,粤港合作承接海外服务外包势头良好。广东在承接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方面已初见成效,深圳市被首批认定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我省今后还将陆续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扶持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1.金融业

  广东将进一步推动广东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建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等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功能互补、充分竞争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建立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和外汇市场协调发展、规范运作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高标准规划建设广州、深圳金融聚集区,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集团及跨国公司的全球数据处理中心落户我省。加强泛珠三角特别是与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推动区域金融资源整合,促进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转变,把广州、深圳建设成为辐射、聚集效应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把广东建设为全国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优良、金融产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地区之一。

2.信息服务业

  广东将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和规范通信管道的规划建设。拓展电信服务领域,鼓励发展增值电信服务,推进信息服务、信息集成的发展。建立和健全信用、认证、标准、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大力发展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重点建设专业化、高水平的中间件和软件支撑平台,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软件园区、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到2010年,建成较为完备和成熟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业成为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全省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48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9部/百人,城镇家庭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以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延伸到县。

3.现代流通业

  广东将大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以完善网络为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及县乡公路网、轨道交通网、高等级航道网和集装箱运输系统、能源运输系统、民用航空运输系统等“三大网络、三大系统”的建设,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以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辐射全国、连接国际市场的物流平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推广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实施“科技兴贸”工程,推动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现代营销和管理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流通企业与跨国企业的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到2010年,初步形成方式先进、结构合理、发展协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现代流通体系,培育10家拥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初具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

4.商务服务业

  广东将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提升商务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大力提升会展业,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为龙头,增强会展业的竞争力,提高会展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产业化的会展业,培育新的会展品牌。积极发展法律服务、会计、咨询、评估、广告等中介服务业。加大开放力度,降低准入门槛,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一批境外知名的商务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优秀商务机构,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务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会展,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能承接国际业务的大型事务所或中介法人机构。

5.文化产业

  广东将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目标,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平面传媒业、广播影视业、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演艺娱乐业等文化核心产业。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引导高科技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支配、渗透和新兴文化产业的拓展,加快推进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信息资讯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平面设计、动漫、工艺美术、影视制作、网络游戏等创意产业。扩大国内外体育产业交流,以筹办亚运会为契机,推进综合运动会市场开发,打造体育产业品牌。到2010年,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区域发展协调、地方特色互补、多种文化产业实体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6.科技服务业

  广东将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按照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形成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支持科技信息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的公共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和规范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为科技创业提供融资服务。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开放协作、高效运行的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

7.旅游业

  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广东将推动旅游业的区域合作,重点提升粤港澳旅游合作层次,深化合作内容,加强三地旅游资源、资本和服务的互相开放和企业合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旅游产品,加快旅游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会展旅游、文化旅游和近现代革命遗址旅游。推动旅游与文化更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努力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大力开发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侨乡文化等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到201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75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0%,将大珠三角旅游区培育为国际知名旅游区,将广东建设成为辐射全国、在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旅游胜地和中国出入境旅游的客流中心,全省旅游业的总体规模、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8.房地产业

  广东将稳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推进住宅产业化,依托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住宅的综合品质,实现住宅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重点,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控和信息披露,改善房地产市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拓展物业管理市场。到2010年,全省房地产业现代化、产业化、生态化水平居全国前列。

9.社区服务业

  广东将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社区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构建社区服务网络,规范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扶持各类社区服务性公司发展面向一般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家政服务以及专业化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庭护理、卫生保健、家庭教育、美容美发、清洁卫生、保养维护等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社区环境。到2010年,初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产业化获得较大发展。

10.住宿餐饮业

  广东将全面实施住宿餐饮业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和创建绿色饭店工作,推动住宿餐饮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优化住宿业组织结构,重点推动名牌饭店的连锁发展,提高住宿业的规模层次,促进住宿业的网络化、集团化发展。积极培育粤菜名厨、名品、名店,鼓励名牌、老字号餐饮店实施连锁经营,做大做强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餐饮龙头企业,带动中小餐饮企业的发展。加强中式快餐的发展和中餐工业化,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到2010年,形成一批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经营集约化的品牌饭店、名牌餐饮店等龙头企业。

11.公共服务业

  广东将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水利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市政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与配套。加强和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监测、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医院的发展,促进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到2010年,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区位优势

  过去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使珠三角成长为闻名世界的制造业基地和跨国采购中心。山门打开,两翼齐飞,随着珠三角和山区及东西两翼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珠三角及周边欠发达地区形成了双赢的良性发展态势,正在高速发展中的广东经济的施展空间得以扩容。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广东着力在大珠三角、泛珠三角,进而是更广泛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形成更广阔的市场及资源优势互补,使区域合作成为经济繁荣的助推器,让合作各方体会到共赢的优势。

1.区域特点

  珠三角:珠江三角洲包括广东省内的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江门市、惠州市、肇庆市九大行政区划市,其中,广州市和深圳市属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列。

  珠三角总面积仅占广东省土地面积的23%,但却贡献了超过80%的生产总值。珠三角集中了20个国家级开发区,3个国家级软件园、12个国家“863”成果转化基地和1个国家级的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占了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94%,为首批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珠三角已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和跨国采购中心。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采购定单八成以上落户珠三角。珠三角形成了电子信息、电器机械、汽车、化工为主体的、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产业发展布局。未来,珠三角将致力于建设成重要的世界制造业基地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级城镇群。

  山区及东西两翼:山区及东西两翼包括广东省内的韶关、河源、梅州、清远、肇庆、云浮、汕头、汕尾、揭阳、潮州、阳江、湛江和茂名13市,位于泛珠三角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位置。

  广东山区及东西两翼土地面积是珠三角的3.3倍,人口是珠三角的2.3倍,而用地价格只有珠三角地区的1/3至2/3;劳动力价格仅为珠三角的2/3;电价也普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投资成本优势明显,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山区及东西两翼拥有丰富的农、林、矿、水力、旅游等资源;东翼拥有独特的商贸传统,陶瓷、服装、特色农业发展较早,民营经济较活跃;西翼亚热带农业资源优势突出,拥有临海型重化工业的基础。

  随着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的建成和港珠澳大桥的兴建,拥有汕头和湛江两个深水良港,山区及东西两翼交通条件将日益完善,投资成本等优势也将日益显现,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理想之地。

2.区域经济合作

  大珠三角:改革开放20多年来,数万港澳客商陆续到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投资办厂,为广东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粤港澳经济区已发展成为不可分割的“经济生态带”。三地间的经济融合度和依存度不断提高,正在进入一个提速阶段。在CEPA推动下,粤港澳经济联系将进一步加强,呈现出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调配套的发展格局: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步伐加快,服务业利用外资表现更好,制造业、物流业加速发展,粤港澳经济流量进一步增加。大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区域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泛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是中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区域组合。区域内各省区资源丰富,产业差异明显,经济互补性强,经贸合作频繁,目前已初步形成功能各异、协作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程度经济融合的经济区域。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和CEPA的实施,泛珠三角经济区将成为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广东正发挥着桥梁、排头兵和吸纳辐射作用,致力成为此区域合作中的交通中心、经济辐射中心、开放型市场体系的示范窗口、区域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深加工和制造业基地、劳动力吸纳中心、能源需求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和珠江文化交流协作中心。

  广东—东盟经贸合作:广东与东盟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资源具有合理配置的优势。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将进一步促进广东与东盟周边市场的合作。2006年,广东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额达441.5亿美元,增长19.6%,占广东外贸总额约8.4%。此外,广东是华南乃至中南和西南地区物流运输的枢纽,还具有毗邻港澳、商贸服务业发达的优势,是内地与东盟商品进出的重要集散地。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这是双边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也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随着自贸区建设进程的逐步加快,广东与东盟的贸易与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四、投资服务信息和导向

1、投资程序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申报审批程序



  1.以上示图为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程序。

  2.投资总额低于1亿美元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含基础设施和采掘业项目)可直接向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审批。

  3.超过我省审批权限、产品涉及许可证、配额管理或须由国家统一管理的项目,由省发改委、经贸委或外经贸厅上报国务院授权审批的机关审批。

  4.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市、省经贸委或国家商务部按审批权限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然后由外经贸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合同、章程。

  5.申报程序详情,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6.设在各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项目,可直接向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申报。

2、服务机构

  (1)政府有关机构:

  (2)专业服务机构

  (a)广东省辖区主要银行



  (b)信息咨询、专利、商标等


   

  3、商务联线

  (1)广东省及21个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一览表

    

  (2)广东省主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览表



 、

  

  (3)相关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

  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

  投资大珠三角:http://www.thegprd.com


五、产业园区介绍


  目前,广东省通过国家审核的经济类开发区共有91个,其中:国家级经济类开发区22个(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出口加工区4个,保税区6个,保税物流园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6个,跨境工业区1个),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省级各类开发区69个,分布在全省各地。

  (一)国家级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广州市东部,穗港澳黄金三角洲的中心地带,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规划面积38.58平方公里。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实行“四区合一”的管理体制。区内优先发展的产业包括光电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汽车、现代物流、钢铁等,注重工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宝洁、安利、卡西欧、三菱、摩托罗拉、富士重工、飞利浦等98家世界500强企业已落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广州最大的外资项目、最终投资总额可达20亿美元的乐金飞利浦液晶显示器落户广州开发区,将辐射上游的半导体、集成电路、背景光、粘接技术行业及下游手机、电脑、液晶电视制造行业,并带动相关电子、机械、设备制造,形成完整的TFT-LCD产业链,将对整个华南地区相关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商务部关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中,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指数排第3名,综合经济实力、人力资源及供给、技术创新环境等指标也名列前茅。

  (二)国家级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现有面积19.2平方公里,分为建成区和东海岛新区两个园区。

  建成区面积为9.2平方公里,位于湛江市城区中心,目前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近千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亿美元,出口创汇25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可口可乐公司、百事可乐公司、中海油、俄罗斯塔氏集团、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和知名企业都在区内落户;区内已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如冠豪高新、国联水产、米克化能、新中美等,基本形成了石油化工、特种纸业、机电通讯、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包装印刷、农海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东海岛新区面积10平方公里,将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政策和东海岛临港岸线等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临港石化产业、装备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等产业,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大陆最南端现代化石化产业基地和新型工业园区。

  (三)国家级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位于广州东南部,规划面积为27.6平方公里,方圆100公里范围内把整个珠三角的城市群都网络其中。

  目前已有100多家大型企业进入南沙投资,有2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南沙投资了25个工业项目。美国通用、德国巴斯夫、日本丰田汽车、日本JFE钢板、名幸电子、三菱重工、瑞士龙沙集团等著名跨国公司,中船集团、东方电气、第二重型机械厂、越秀广纸集团、广钢集团等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骨干企业以及东凌集团、立白化工集团等省市名牌民营企业,已先后在南沙落户。南沙已初步形成了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和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基地,龙头项目带动下的产业聚集效应正迅速呈现,龙头项目的关联产业纷纷进入南沙发展。

  (四)国家级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6平方公里,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

  开发区吸引了来自荷兰、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德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前来投资,其中有英荷壳牌、本田、三洋、住友、菲利斯通等世界500强企业十多家。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广东LNG惠州电厂、中国海油惠州炼油、比亚迪以及华德石化原油库等一批大项目先后落户建设石化工业区,区内已初步形成石油化学产业链,并建成了汽车零部件和电子信息基地,为发展石化、物流、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大亚湾开发区将建设成为以石化产业为主导,电子和汽车工业、旅游业、港口物流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滨海石化新城区,将成为大工业与滨海旅游并重、经济繁荣与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港湾。

  (五)省级开发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介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8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享有地市一级的经济管理和行政审批权。高新区位于珠三角中心区西部、肇庆市最东端,陆路、水路到香港、澳门仅2个多小时,属广州半小时经济圈范围。

  2001年底经省政府批准扩园迁址到大旺,所在地总面积98平方公里,首期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2004年7月,省政府正式把肇庆高新区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并且出台了包括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建设用地、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和降低电价、提高通关效率以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等六项扶持政策。

  至目前,高新区累计合同外来投资近40亿美元,实际吸收外来投资近15亿美元;吸引了美国、德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香港、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大陆珠三角、长三角知名企业共250多家落户园区,如世界500强企业韩国SK集团、美国财富500强企业美国LP集团、亚洲最大的铝型材生产商亚洲铝业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吴泰集团、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有色金属加工、轻工制造和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等多个主导产业。

六、粤港公路口岸概况

  【罗湖口岸】

  1950年7月1日,罗湖口岸经中央政府批准为对外开放口岸,是目前我国乃至亚洲入出境客流量最大的陆路口岸,人员出入境约占全国总数的50%左右。该口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侧,与香港新界一河之隔,由一座双层人行桥和一座铁路桥连接深港两地,由联检大楼及东侧交通楼两个部份组成。其中,联检大楼楼高12层,主要为入出境查验场地和口岸部门办公、业务用房;交通楼楼高7层,主要作为的士上下客区及停车场。

  目前该口岸通关时间为6:30时—24:00时。口岸旅检大厅布局为“两进两出”,即一楼和地库为旅客入境场地,二楼和三楼为出境场地;口岸入出境查验通道共173条(其中自助查验通道96条),并设了“外国人礼遇通道”;口岸通过能力为40万人次/日以上,单向达到25万人次,基本实现在客流高峰时段人员过关不超过半小时的目标。

  【皇岗口岸】

  皇岗口岸坐落在深圳市福田区南端,与香港新界落马洲隔河相望,口岸南面的皇岗——落马洲大桥横跨深圳河,全长950米,使深圳与香港的公路网相连。皇岗口岸作为广深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于1985年5月动工,1989年12月29日货运部分启用通车,1991年8月8日客运部分开通使用。

  皇岗口岸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公路口岸。口岸区域占地面积101.6万平方米,其中监管区65.3万平方米,生活区6.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区29.5万平方米。口岸区内海关有货车检查通道46条(其中入境26条,出境20条),边检有货检通道20条(进出各10条),小汽车、客车检查通道12条(入出境各6条),客、货运车辆通道已全部实现了电子验放。口岸入出境旅客检查通道50条(入出各25条)。建有入出境旅客检查大楼,入、出境货物报关大楼及消毒库、免税店等36个单体建筑物。

  皇岗口岸总设计通过能力为每日入出境旅客5万人次、交通工具5万辆次(实际为3万辆次)。口岸目前开放时间为货运每日7:00时至24:00时,客运24小时通关。

  【文锦渡口岸】

  文锦渡口岸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公路客、货运陆路口岸,是内地供港鲜活商品出口的主要口岸,香港市场上80%的鲜活商品经该口岸输送。该口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面,东距沙头角口岸12公里,西距罗湖口岸3公里,与香港新界一河相隔,口岸有东、西两座跨境公路桥与深港相连。

  1979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文锦渡口岸为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正式与香港直通货运汽车,建有进出境货运汽车通道4条。1981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文锦渡口岸由货运口岸增辟为客货运口岸,正式与香港直通客车。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发展需要,1985年2月新建一座公路桥投入使用,扩大验放场地3万多平方米,实行入出境车辆分桥行驶。

  经过近几年不断改造,文锦渡口岸区域占地面积13万多平方米,口岸区内共有20条车辆检查通道,其中:2条小汽车、客车检查通道,18条货车检查通道(货运车辆通道已全部实现了电子验放);另有12条入出境旅客检查通道(其中自助查验通道4条)。口岸的总体设计通过能力是:日车流量1万辆次,日旅客流量3000人次。口岸开放时间为货运每日7:00时至22:00时;客运每日7:00时至22:00时。

  【沙头角口岸】

  沙头角口岸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镇西面,东接沙头角保税区和盐田港,北邻梧桐山公路隧道。距深圳市区12公里,距香港40公里,口岸区的南面有一座20多米长的钢筋混凝土桥连结新界沙头角,是一个客、货运综合性陆路口岸。1984年,沙头角口岸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口岸管理区占地面积4.32万平方米。沙头角口岸设计日通过能力为车辆1500辆次、人员1500人次。共设有入出境车辆检查通道8条,查车台15个;入出境旅客查验通道16条(其中自助查验通道10条)。此外,还建有专门供香港灵柩入境的检查服务设施,为港澳同胞前往大鹏湾“华侨墓圆”办理安葬和扫墓活动提供方便。口岸开放时间为货运每日7:00时至20:00时;客运每日7:00时至20:00时。

  【深圳湾口岸】

  深圳湾口岸位于蛇口东角头?—香港鳌勘石,属客货综合性口岸??,占地110公顷(其中香港为40公顷,深圳为70公顷);香港设进出境货检通道各32条,旅检通道各25条;深圳设海关进出境货检通道54条(进28条、出26条),旅检各19条,边检进出境货检通道44条,旅检通道入出境共42条(其中自助查验通道20条)。预计日均交通量将达58600辆(其中货车43200辆/日、小汽车13900辆/日、大客车1500辆/日),过境旅客6万人次。

  该口岸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开通初期开放时间为6:30-24:00时,实施“一地两检”查验模式。

  【福田口岸】

  福田口岸位于福田保税区东侧,总用地面积629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35.85平方米,设入出境大厅各一层,旅检出境通道78条(其中自助查验通道20条),入境通道68条(其中自助查验通道20条),口岸设计日流量25万人次。该口岸于2007年8月15日正式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6:30-24:00时。

注:全文内容可见以下网页

  http://www.gddoftec.gov.cn/gdgl/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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