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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副主任在“政制向前走大联盟”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0-05-04
  特区政府就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议方案,今天“政制向前走大联盟”在这里举行座谈会。我很高兴代表中联办出席座谈会,并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政制发展要向前走 

  我们今天在这里谈“政制发展向前走”,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意义。政制发展向前走就是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逐步民主化。具体到目前,就是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在2012年向前迈进一步。这既是基本法明确的目标,也是中央一贯坚持的立场,也符合香港社会主流民意。 

  推动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走,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目标。基本法明确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最终要达至普选的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作出的决定进一步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时间表。即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随后立法会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基本法也明确规定了政制发展必须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因此,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走,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步向前推进。 

  推动香港政制向前走,是中央一贯坚持的立场和原则。中央对香港的政制发展有宪制权力。中央在支持香港民主向前发展方面的立场是一贯的。1984年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中央郑重承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1990年通过的基本法规定了香港2007年以前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同时,也规定了最终达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目标。2004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解释,明确了两个产生办法修改的“五部曲”。200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和2008年立法会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此基础上,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按照基本法做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做出决定,在明确普选时间表的同时,明确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可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在这个过程中不难看出中央发展香港民主的诚意和决心。 

  推动香港政制向前走,符合香港的主流民意。香港社会长期就有推动民主政制向前发展的诉求。2005年特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得到了六成民意的支持。去年政府就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进行公众咨询,全港18个区议会全部通过了支持政府咨询文件的动议;特区政府收到约47200份书面意见,其中有明显较多的意见支持政府在咨询文件中提出的修改方向;“政制向前走大联盟”收集到的“支持政制向前走”街头签名和网上签名总计160余万。日前,据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有55%的受访市民接受政府提出的2012年政改方案,有六成受访市民认为立法会应该通过政府提出的政改建议方案。这些都充分说明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是希望政制向前走的。
 
  二、政府建议方案有助于2012年政制发展向前走 

  去年11月18日,特区政府提出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公众咨询文件,经过三个月的公众咨询和近两个月的梳理总结,于今年4月14日公布了建议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14日当天,发表了公开讲话。我们认为,政府建议的方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充分体现了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原则,回应了香港社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朝着扩大民主成分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如获立法会通过,将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表实现普选创造有利条件。 

  政府方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行政长官选委会由800人增加到1200人,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加到70席,体现了循序渐进原则。行政长官选委会新增的400席等比例分配给选委会四大界别,体现了均衡参与原则。立法会新增加的10席,5席分配给地区直选,5席分配给区议会功能界别,符合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的要求。 

  政府方案朝着扩大民主成分方向迈出了一大步。行政长官选委会和立法会都扩大了规模,为更多的人参与政治提供了空间。选委会第四界别新增100席中3/4分配给选民基础广泛的区议会界别,取消了委任区议员的投票权;立法会新增功能界别议席都分配给区议会界,由民选区议员按比例代表制互选产生。这些都在现行产生办法基础上增加了民主成分,是在人大决定框架下做出的朝着民主方向发展的积极的安排。 

  方案在目前条件下最有可能形成共识。选举办法的修改,涉及到社会各界,是一种政治利益的调整,需要有广泛的共识基础。特区政府的方案参考了2005年得到六成市民支持的区议会方案的要素,并且解决了05方案中社会关心的委任区议员投票权问题。这些都为最大限度避免产生新的分歧、凝聚共识创造了条件。据最新的民调显示,有67%的受访者赞成政府提出的将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加到70席,以及将行政长官选委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有55%的受访市民赞成将新增的10个立法会议席平均分配给地区直选和功能界别。受访市民对政改方案其他内容的支持程度也达到了六成。这些都显示了政府的建议方案是有较大的民意基础的,是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能够找到的最能凝聚各方面共识的方案。 

  通过方案有利于实现普选。普选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向前发展,需要各界共同努力。“政制向前走”更不是空喊口号。乔晓阳副秘书长在谈话中讲,明确时间表像打开了普选的大门,但怎幺进入这个大门,要一步一步向前走。可以说,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的决定中明确了普选时间表,已经给香港普选开了绿灯,普选这辆车子可以启动了,2012年就是启动普选之车的重要起点,需要香港社会齐心协力,开动车辆前行。推动政府提出的方案获得立法会通过,符合大多数香港市民的愿望。如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能向前迈进,对推动各界就普选问题达成共识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表顺利实现普选。 

  三、政制发展向前走需要沟通、理解和妥协 

  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目前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阶段。乔晓阳副秘书长在谈话中讲,在两个产生办法修改问题上,难的不是提出一个方案,难的是在香港这样一个多元社会里,提出一个既能够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又尽可能照顾到各阶层、各界别利益和诉求,各方面虽不完全满意但又能接受的方案。这需要我们努力寻求香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2005年香港社会已经失去了一次推动香港政制向前走的机会。香港不应当再失去2012年的机会。在政制发展问题上,不可能独赢,只能共赢;如果只想独赢,结果可能是共输。最终受损的,是广大香港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的繁荣稳定。 

  我们看到,香港社会在政改问题上尽管意见分歧,但理性讨论、沟通对话的趋向明显增强。我们高兴地看到广大香港市民对理性讨论和沟通对话的认同和支持。我真诚地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各党派能够尊重民意,以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为依归,为香港民主发展做出应有的承担,推动香港民主政制迈出关键的一步。我呼吁立法会中的各政党、各位议员,能够存大异、求大同,在政改问题上看得更远一些,共同推动政府方案获得通过,使香港政制在向普选目标的推进中跨出一大步,为香港的民主发展,为香港市民的福祉做出历史性的贡献。香港市民期待你们拿出勇气,在关键时刻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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