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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非法“民阵”宣布解散 依法究责不能止步

来源: 香港商报          发布时间: 2021-08-16

  非法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民阵”)8月15日宣布解散,各成员纷作鸟兽散,这是意料中事,就算“民阵”不解散,相信也必将被取缔。

  其一,“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至今,一直未有遵照《社团条例》第5条或《公司条例》的规定注册,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组织。

  其二,“民阵”劣迹斑斑,多年来挑战法治底线,成为组织、煽动、开展暴力的“大台”,是反中乱港的主要搞手。观其所作所为,从反23条立法、每年发动的所谓“七一”游行,到非法“占中”、2019年修例风波大量出现的非法集结及打砸烧暴乱,“民阵”都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参与策划并直接指挥相关活动。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民阵”仍负隅顽抗,公然“叫板”抗法,在去年7月1日和10月1日仍企图发起非法游行集会,公然挑衅法律权威,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

  其三,“民阵”现任召集人陈皓桓已因非法集结案被判囚18个月;前召集人范国威、区诺轩及岑子杰,因组织或参与非法“初选”遭控触犯香港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自传出“民阵”涉违国安法被警方调查后,“民阵”的成员团体纷纷跳船,仅剩8个团体还在死撑,说明退出成员对其非法性质心知肚明,感受到国安法的强大威慑力,切割以图自保。当然,若做了违法之事,就算“割席”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非法“民阵”,走向末路是理所当然。对于“民阵”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追责不能停止。解散不代表甩难,不是免罪的护身符,有不法之举必受到法律惩罚。正如港澳办、中联办的发言人均指出,“民阵”等反中乱港组织虽然解散了,但其遗毒仍需持续清除。任何组织、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要依法追究这些反中乱港组织的法律责任,彻底清算这些反中乱港组织的累累恶行,依法严惩其首恶和骨干分子,毫不手软地铲除“毒瘤”“恶疮”,清理“祸根”“祸源”。

  早前,“民阵”涉违反《社团条例》,被警方要求提供详细资料,包括不申请社团注册的原因、过去15年其举办公众集会和游行的时间和地点、收入来源、开支和银行户口等,然而“民阵”既拿不出合法的证明,也拒不诚实交代问题,罔顾法治。在解散宣言中,“民阵”竟依然百般抵赖、惺惺作态,打“悲情牌”搏同情,继续蛊惑煽动,可见其冥顽不灵。警方明确表示,一直在收集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并强调一个组织及成员犯下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被抹走,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士有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法治的根本精神。根据披露,“民阵”除了一直违法运作,还涉嫌收取大量来历不明资金、洗黑钱、资助黑暴分子等。执法部门应展开全面深入调查,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和活动,必须严正执法,以彰法治。

  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的教协、“民阵”等相继解散,也显示国安法利剑显威,香港社会正逐步拨乱反正。惟必须警惕一些人妄图金蝉脱壳,化整为零继续犯事;除恶务尽,对反中乱港分子绝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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