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以制度性安排确保“爱国者治港”

来源: 《紫荆》          发布时间: 2021-02-25

  从政者必须爱国,是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持恒守泰的真理,全球皆然,香港特区也不能例外。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述职时明确指出,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国策和制度体系从一开始就包含的核心内涵、前提条件和应有之义,也是“一国两制”政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以贯之的红线,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应景之举,始终坚持,从未动摇。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先生就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遗憾的是,近些年反中乱港势力频繁作乱,勾结外部势力破坏香港,甚至连宣扬“港独”的人也混入治港者队伍,给“一国两制”实践和香港繁荣稳定带来严重威胁和极大破坏,背离了“一国两制”制度设计的初衷。

  环顾世界,“爱国”是对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竞选公职人士的政治伦理要求和法律要求。对于在香港实行“港人治港”而言,“爱国者治港”已是最低标准。香港的管治权只有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中国人手里,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才能得到体现。作为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对于在特区政权架构中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来说,“爱国者治港”有更高的标准,他们必须能够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胸怀“国之大者”,且能做到精诚团结。

  立规明矩,由乱及治。反中乱港分子之所以能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兴风作浪,说明香港目前有关制度机制尚有漏洞和隐患,“爱国者治港”的制度建设还未健全,香港并未真正形成稳固的“爱国者治港”局面。随着香港国安法出台实施,香港迎来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明确了立法会议员不符合“拥护”和“效忠”言行的法律后果,不仅助推特区立法会扫除乱象,也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立规明矩。由此,“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不仅是“一国两制”下的一项政治规矩,也已成为一项法律规范。然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任重道远,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爱国者治港”的呼声越来越高,需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抓紧完善有关选举制度改革,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

  一是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要在总结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堵塞选举制度的法律漏洞。使选举制度既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既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切实保障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切实有效地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二是必须在中央主导下完善有关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这是顺理成章之事。在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必定会与特区政府深入沟通,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必须按照香港实际情况改革选举制度,绝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模式。只要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四是必须落实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完善选举制度要多考虑改善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区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良政善治。五是必须健全制度保障。完善有关制度体系,确保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反中乱港分子占据。同时,还要积极完善公职人员宣誓制度,落实中央对香港特区主要官员的实质任免权,推动公务员问责制改革等。

  春风化雨,凝聚人心。落实“爱国者治港”需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必须在香港社会深耕厚植爱国主义,使“爱国”成为香港核心价值的重要一环,实现真正的人心回归。

  一是加强公职人员国情教育。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教育培训,增强其尊重国家宪制秩序的法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其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即将成立的香港公务员培训学院为主要平台和载体,开设国家事务、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专题课程,作为香港公务员教育的必修课,始终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对国家事务和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认识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点。建立政治委任官员及高级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将宪法、基本法及国情教育等,作为必考内容,且必须通过考试方具备任职资格。政治委任官员及政府高级官员任职前和任职期间,还须接受国家行政学院国情及管治能力培训。二是弥补公民教育中爱国教育的缺失。爱国教育是传统教育和国际惯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一直以来,香港的公民教育只是好市民教育,缺少爱国教育的内容,导致港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爱国意识淡薄。首先,推动通识教育回归正轨。改革通识科是香港教育进行系统性拨乱反正的重要一步。不仅需要从课程设计、教材、教学内容等方面把好关,还要在通识科教师资格上把好关,逐步建立健全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培养尊重国家、崇尚法治、懂得包容的现代社会负责任公民。其次,助力爱国主义教育进社区。提高对爱国公益团体的支持度,发挥其在基层的认可度和影响力;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加强国情、国家对港政策的宣传推广。

  “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爱国”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情怀和担当,它应该同样扎根在同为中国人的700多万香港同胞的血肉里,深藏在“守大家安小家”的美好愿景里。香港回归已经近24年,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爱国者治港”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迅速正本清源,把“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通过制度安排尽快落到实处,使“爱国”成为香港社会最大共识,“一国两制”在香港才能行稳致远,香港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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