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以高票表决通过,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历史一刻,既体现了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中国14亿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强烈意愿,亦是完善和落实“一国两制”制度,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必要与必然之举。
决定正文部分共7条,分别阐明了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强调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阐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并且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订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根据决定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补齐香港国家安全缺口、维护主权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亦彰显中央为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信心。香港国安法有立法的十分必要性和紧迫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中央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在国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仅有利于打击、制止及防范极少数严重危害香港及国家安全利益的犯罪及恐怖主义行为,帮助港尽快回复安宁稳定,亦是为港可长期实施“一国两制”扫除障碍。香港国安缺口一日未补上,“一国两制”难以准确稳定落实,香港亦难以重启经济,改善民生。
因此,无论从港现时情形,还是着眼于未来发展,都必须尽快完成香港国安法立法,香港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亦强烈支持和期盼国安法早日落实,助港回归正轨。自香港国安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之后短短几日,全港就有逾180万市民签名支持国安法;各行各业和社团组织纷纷发声支持立法。5月28日特首林郑月娥亦发表声明欢迎通过决定,并表示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早完成相关立法工作,这代表香港特区整个管治团队的支持态度。所有爱国爱港市民都理解香港国安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障港人权益及“一国两制”制度,期待国安法早日完成立法,在港实施,这是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