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基建主席李泽巨:我们在每一个国家都是守法的公民,不是一个逃犯,修订《逃犯条例》对长建营运无影响。
嘉华国际主席吕志和:除做出轨、犯法事,如正正常常做生意,我看不到有那么多顾虑……法律不会影响你。
华人置业执行董事陈凯韵:(华置)当然尊重同支持特区政府的决策。
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修例相信有助堵塞现时本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在移交逃犯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冀立法会各党派能理性讨论并尽快审议有关的修订建议,维护香港法治、公平及公义的核心价值。
香港总商会主席夏雅朗:支持修订条例草案的基本原则,并建议政府在条例中可再增设保障,及继续解释修例,释除公众疑虑。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吴宏斌:香港绝不能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藏身之所,修订《逃犯条例》有助填补现有法律的缺陷,呼吁社会以理性务实的态度看待是次修例,维护法治。
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荣誉会长张学修:倘从商者做出诸如贿赂、欺诈等不法行为,已经超出一般商业行为,即使在香港或是其他国家也会被拘捕及检控。今次政府是顺应民意对条例作出调整,我看不到商界有任何担忧。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犯法者一定要受到法律的惩治,不论是内地,还是香港都是一样的,这也是保障社会大众包括商家利益。从商者只要守法,就不用担忧是次修订。
香港工商总会主席王庭聪:特区政府是次修订《逃犯条例》的目的,是要消除法律上的灰色地带,避免不法分子将香港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避风港,并将移交的安排规范化,同时令犯罪者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
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张华峰:今次修订只是堵塞法律上的漏洞,令违反了严重罪行者接受法律制裁,不容不法之徒在港“安枕无忧”,让香港拥有一个良好、完善的法治环境。
香港纺织商会会长萧卢慕贞:犯法便要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更何况是杀人等严重罪行。业界大方向赞同尽快修例,为受害者及家属讨回公道。
香港裕华国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国春:修例是特区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适当做法,能够保障港人利益,合情合理。香港拥有独立的司法体系,正如特首和保安局局长所说,法院会严格把关,商界根本毋须担忧。
百成堂集团主席李应生:所有投资者都必须遵守当地法律,并维护好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倘若作出任何商业欺骗、贿赂等不法行为,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既然没犯法,为何又要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