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发布时间: 2019-05-15

  本网讯 5月14日,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主持召开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政委蔡永中和傅育宁、李建红、高迎欣、黄小峰等主要驻港中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5月7日至8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规格的公安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对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着眼民族复兴伟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国内外大势,对公安机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认为,平安中国建设成就巨大、来之不易,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对法治和公义的信心之基。今天的中国,呈现给世界的不仅有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图景,还有一以贯之的平安祥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从2012年的87.55%提升到2018年的95.55%;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2018年数据更新显示,中国每十万人杀人犯罪率仅为0.6,杀人犯罪率之低排名世界第12位,远低于美国的5.4和英国的1.2,作为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国殊为不易。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中国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平安中国”已成为一张亮丽的国家名片。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就加强公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迈向现代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厚植了社会公义的土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法律体系,制定民法总则、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颁布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力提升司法公正透明度,司法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庭审和执行过程“四公开”为国际社会所称道。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参与之深前所未有、信心之坚前所未有。

  会议认为,犯罪是平安的天敌,也是世界面临的普遍威胁,需要各个国家和地区协力应对。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巨大发展成就,都是在国家安定、社会祥和的基础上取得的。中国之治与一些国家之乱形成鲜明对比,更加彰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极端重要性,同时警醒我们全世界都面临犯罪威胁,追求法治和公义永远在路上,任何国家或地区都需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打击犯罪。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司法执法合作、联合打击犯罪,铺宽、织密共同反犯罪网络,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比如从2007年开始,22个国家400余名外国法官相继走进中国法院研修课堂;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与74个国家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协定145项;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近30项含有司法协助相关的国际公约;2014年至2018年从美国加拿大等数十个国家引渡或遣返回国42人;与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务实高效的警务合作关系;向联合国总部和9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2609人次,为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力量”,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道义和担当。

  会议认为,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本保障,法治和公义是香港的核心价值。香港作为亚洲乃至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典范。长期以来,正是在安全、法治、公义的基石上,香港成就了自己的发展传奇。面向未来,香港更需要全力维护特区安全,守护好法治和公义核心价值,为市民安居乐业、香港繁荣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当今世界,安全问题的联动性、跨国(地区)性、多样性更加突出,香港不仅需要做好自己,还应继续加强与邻近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司法协助与合作,共同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在“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与祖国内地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客观看待香港与内地、台湾、澳门往来日益密切的实际情况,理性处理彼此正常司法协作关系。近年来,香港与内地司法交流日益密切,司法合作不断加深。今年1月,特区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既加强了香港与内地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的合作,也有力巩固了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在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安全的同时,内地公安机关在出入境、交通、边防、户政、消防等方面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好湾区居民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为帮助大湾区经贸往来、人员流动等创造更便利条件,让香港民众在大湾区建设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指出,近期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一方面,基本法第9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可与中国内地,澳门、台湾地区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建立联系和相互提供司法协助。据不完全统计,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已向香港移交260余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尸”案疑犯、尖沙嘴珠宝钟表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刘进图被袭案两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击犯罪,助力香港成为当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香港与20个司法管辖区有移交逃犯长期协议,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协助安排,与内地却没有相应安排,回归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修订移交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区际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应有作为。另一方面,修订条例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关天”甚至“一尸两命”的严重犯罪嫌犯及时得到惩治,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会议讨论并坚信,香港社会各界一定能够充分理解特区政府的担当和努力,香港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在了解事实“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绝和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更多地相信自己的独立见解和判断,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和法院法庭对法治的坚守,相信我们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进步,相信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定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打击跨境犯罪、珍惜和维护香港“购物天堂”“安宁港湾”、珍视和保护人民安居乐业,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不断提升香港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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