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论香港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吴邦国

  (二○○四年四月六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这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而修订的一部重要法律。这次全面修订对外贸易法,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按照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制度,为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的实施,必将对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这次会议的又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利益,关系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央始终高度关注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香港社会围绕政治体制发展问题展开了讨论,在讨论中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影响到特区政府有关工作的进行。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确保对香港基本法的正确理解,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有关规定作出解释,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适时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所作的解释,是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委员长会议根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并征询参与香港基本法起草的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后,提出了《解释》草案的议案。该《解释》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依照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征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

  基本法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表示同意《解释》草案的内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提交了咨询意见的报告。随后,我们就《解释》草案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意见,还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常委的意见。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解释》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普遍认为,该《解释》草案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一《解释》,是适时的、必要的,有利于释疑止争,有利于正确理解和执行香港基本法,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凌驾于特区法律之上的地位,也就是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构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香港基本法以宪法为依据,以“一国两制”

  方针为指导,把国家对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用基本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施政、立法和司法的法律依据和基础,是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法律保证。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的效力,各方面都必须遵守和执行。为了维护香港的法治,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必须认真学习基本法、深入贯彻基本法、严格执行基本法、切实按照基本法办事。

  香港回归六年多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总体上是好的。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非典疫情等种种困难和冲击,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以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保持了香港的大局稳定,巩固了香港的国际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地位。香港经济已出现良好的复苏势头,去年本地生产总值增长3 . 3 % ,今年预计增长6 % 。香港民众十分关心的失业和财政赤字问题也有所好转,市民对前途的信心普遍增强。香港目前的局面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倍加珍惜。香港回归以来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基本法是符合香港实际的,是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香港同胞是完全有能力治理好香港的。今后,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和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次会议还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电子签名法草案和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请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这三个草案进行修改,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五”普法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国务院有关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请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后转送有关机关,以便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对常委会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任务,我在二次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已经讲过了。过去一年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二次大会上代表们给予了高度评价,大会还就工作报告作出了决议。根据二次大会的精神,最近,委员长会议审议批准了今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及执法检查计划和听取工作报告安排,已经印发各位委员。新的一年,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相当繁重,在这种情况下,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定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讲求实效。无论是立法监督工作,还是调查研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来展开,要把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为完成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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