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论香港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摘录)

  李 鹏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经过大家一周来的紧张工作,这次会议的议程已经全部顺利进行完毕。

  会议通过了三部法律和一个法律解释。占我国总人口近三分之一的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前途。会议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 2 月2 0 日,我国政府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届时将进驻澳门。会议通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适应了中央人民政府有效地管理澳门防务的需要,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澳门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会议通过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助于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解释法律是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请求提出的《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议案》和委员长会议提出的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上述有关条款的解释议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为了保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正确实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这部法律的有关条款进行解释是必要和适当的。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符合立法原意,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广大香港居民的愿望,有助于更好地在香港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保障和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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