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会谈纪要

来源: 媒体综合          发布时间: 2021-07-29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会谈纪要,加强内地与香港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右)会见郑若骅。

  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郑若骅。双方共同签署《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

  周强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港澳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指明了前进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香港律政司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郑若骅表示,将以此次签署会谈纪要为契机,与内地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努力取得更大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

  1.双方同意研究完善内地与香港之间,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积极推进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有关工作,探讨优化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具体举措,健全完善取证协助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机制建设,为内地与香港融合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2.双方同意研究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调解及仲裁服务。支持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以及担任内地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加强法律查明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

  3.双方同意鼓励和促进相互交流。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统筹协调下推动定期进行人员互访、借调、实习,开展司法协助方面的研修培训;为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内地司法实务培训。

  4.双方同意鼓励司法信息化建设,探索加强互联网司法合作和搭建司法协助网络平台。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会见了郑若骅。双方共同签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关于法律交流与合作的会谈纪要》,就高层代表团交流访问、专业人员研修培训、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等达成一致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右)会见郑若骅。

  张军指出,香港的命运从来都是与祖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祖国好,香港才会好;香港发展好,祖国发展会更好。香港同胞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只有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才能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才能维护法治权威和社会秩序。

  郑若骅表示,双方要加强刑事检控人员的研修和培训,共同推动两地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双方要建立两地专业人员交流机制,为两地专业人员的业务发展创造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法律交流与合作的会谈纪要》

  1.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每年互派高层代表团交流访问。

  2.在国务院港澳办统筹下,互派专业人员研修和培训。

  3.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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