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完善选举制度标志新型民主制度迎来新起点

来源: 中新社          发布时间: 2021-04-01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月30日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各界人士及团体纷纷通过受访、撰文或刊登广告的方式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完善选举制度标志新型民主制度迎来新起点。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表示,区议会近年变得太泛政治化,完善选举制度后令区议会与选举委员会绝缘是最好的改变,并强调完善选举制度只针对揽炒派。

  对立法会议席比例改变,范徐丽泰表示,由选委会产生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能够确保爱国者参与其中,且他们的权力来源与行政长官相同,相信两者的理念会较为相似,会作出具建设性的行为,辅助行政长官施政,令“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得以有效落实。

  全国政协常委、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主席蔡冠深表示,修订方案并没有修改香港基本法正文,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最终达至由普选产生的目标不会改变,相信在完善选举制度,实现“爱国者治港”后,香港民主发展道路会越走越顺,“双普选”会更早到来。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侨联副主席余国春表示,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彰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和共同意志,理所当然受到香港主流社会和大多数市民的欢迎和支持。

  香港首位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修订案贯彻了“爱国者治港”的核心要求,顺应广泛民意,符合香港实际。对于科学家来说,要有安定自由的环境,探索自然界规律,造福全人类。在目前全球前所未有的大变化中,要有清醒的头脑,看清世界大变局和社会进步大方向,看清颠覆性科学技术的大方向,发挥香港“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融入国家大建设。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高敬德表示,是次修订为“反中乱港者出局”提供了最坚实的法律依据,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确保中央全面管治权得到有效落实,也为“泛民”中的爱国者提供了政治生存和发展空间,更标志着建设有香港特色的新型民主制度迎来新起点。

  全国政协委员、信和集团主席黄志祥表示,此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使选举委员会更加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更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将有利于香港民主制度的稳健发展,有利于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主席龚俊龙表示,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修订。这是令香港的选举制度更加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也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石。

  此外,恒基兆业地产集团在报章刊登半版广告表示,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

  香港政府人员协会、香港公务员总工会、国家行政学院香港同学会、香港特区政府公务人员联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公务员作为特区管治力量的主体,肩负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责任和使命,应带头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修订,全力配合相关工作。他们呼吁公务员同事尽职履责,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同心同德为市民谋福祉,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落实“爱国者治港”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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