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人士:“爱国者治港”完全符合香港特区宪制秩序

来源: 中新社          发布时间: 2021-03-09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有香港大律师3月8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爱国者治港”完全符合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大律师吴英鹏表示,“爱国者治港”完全符合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香港的政治制度属于中央事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对香港的选举制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加以完善,完全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完全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不仅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也回应了新形势下“一国两制”实践的现实需要。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大律师吴英鹏3月8日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中新社记者 范思忆 摄)

  他指出,在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及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有关附件以后,香港特区政府应当做好本地的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地修改一些本地法例,例如《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切实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

  吴英鹏认为,法律界人士也应当做好“爱国者治港”的法理解读和宣传工作,为本地立法、为贯彻中央“爱国者治港”精神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也表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等本地法例的修改要相应地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后的实际内容,要将附件一和附件二和“爱国者治港”这个政治理念落实在香港本地的法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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