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加强司法交流合作 优化营商环境共造湾区样本

来源: 中新社          发布时间: 2021-03-03

  铃声响起,在香港的徐晶律师拨通了手机微信里的视频群聊,屏幕里出现了两个影像,一方是身在江苏扬州的台湾籍被告陈先生,另一方则是身在深圳的香港籍原告段先生。这是2020年7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的一幕。

  徐晶是香港和解中心认可的调解员。早在2015年,她作为跨境调解专家,成功地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调解涉外商事纠纷。

  近年来,在粤港澳大湾区活跃的经贸往来背景下,如何让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地化解,成为粤港澳三地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

  完善法规高效解纠纷

  2020年1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这份规则规定,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国际公约、惯例及域外法律调解商事争议,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特邀具有专门经验的人员进行调解。

  广东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认为,这一规则借鉴了港澳商事调解的通常方法,为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更多元的解决渠道。数据显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2020年成功调解案件1377件,涉案金额达13.98亿元(人民币,下同)。

  规则发布后的当月,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在广州举行。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用模拟法庭的方式,按内地、香港、澳门诉讼程序分别对一起跨境商标权保护案件进行了审理,对粤港澳法律制度的差异进行比较性研究。

  “三地法律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交流借鉴的有很多,如香港法院的禁制令和内地法院的诉中禁令,从效果上讲都是一致的。”应邀出席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扬在当天的发言中如是说。

  专家助力高质化纠纷

  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三家广东自贸区法院已对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建立了共享名册,调解员可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或由法院指定,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这些港澳籍商事调解员精通港澳地区法律,熟悉港澳地区商事交易规则和社情风俗,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2020年12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毕经纬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包括他在内的30名港澳籍律师及法律专家,60名内地退休法官、律师及法律专家被广东高院聘任为首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长期从事商事审判、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工作的90名专业人士,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全面参与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中来。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这一聘任深化和完善了粤港澳大湾区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专业人士参与调解提供了方案,彰显了国家司法制度自信。

  多方式打造智慧法院

  2020年8月,一起涉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广州南沙区法院立案。香港居民俞先生在AOL认证通平台仅用5分钟,就零成本完成了线上授权认证。

  运用“5G和区块链”,实现法官、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视音频实时互动和全程留痕,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这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创新上线的全国首个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AOL授权见证通”。该平台使域外当事人线下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认证周期从原先的30天左右缩短到5分钟,费用从300元至5000元降为零成本。

  此外,“粤公正”“ODR线上调解平台”和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也是常用的线上调解平台。疫情期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还使用企业微信进行线上调解。这些在线调解平台,皆可实现在线认证、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整、在线调解、在线确认、在线送达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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