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样品管理办法》出台 港科学家可申借研究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21-01-19

  国家航天局1月18日正式对外发布《月球样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月球样品保存、管理和使用的总体原则、信息发布、借用与分发、使用与返还、成果管理等方面内容。

  《办法》还明确,月球样品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中国缔结和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国家航天局鼓励开展基于月球样品的空间科学国际联合研究工作,促进成果的国际共享。据了解,香港科学家可按照《办法》规定的方式,向国家航天局提出研究样品借用申请,参与月球样品研究。

  《办法》对如何借用月球样品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借用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安防和存储条件,开展样品研究的借用主体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国家航天局探月中心每季度末对借用申请进行集中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借用主体。研究样品借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有需要,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不超过六个月。

  香港文汇报记者查询发现,在研究样品借用申请表中,科研人员需要明确研究方式,如果是损耗使用,还要预估出具体的消耗量。此外,申请借用月球样品,还需要明确研究方案、预期的科研成果、研究的保障条件、样品管理条件等等。对于月球样品研究获得的科学成果,如论文发表、知识产权申请等,需要在发表或提交后三个月内通过信息平台报备。

  外国使节参观国家天文台

  当日,国家航天局还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人员来到嫦娥五号任务地面应用系统总体单位国家天文台,宣介《月球样品管理办法》,参观月球样品存储和处理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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