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将有法可依

来源: 中新社          发布时间: 2020-11-16

  今后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珠海横琴新区执业将有法可依。11月13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在横琴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以下简称《执业规定》)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执业规定》的相关内容。

  据介绍,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执业规定》共十五条,主要规定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备案条件、执业程序、行为规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忠敏表示,本次立法是珠海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从促进人员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角度,减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执业壁垒,拓宽其执业渠道,为相关改革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创伟介绍,自去年9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以来,横琴新区在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方面,已取得创新突破成果。

  据统计,2019年横琴新区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共290人通过考核取得专用导游证。今年因受疫情影响,目前仅接收澳门导游及领队报名,自9月17日启动招募计划,截至11月6日共收到753份报名材料,目前已开展了三期培训,通过考核共180人。

  吴创伟表示,下一步,在《执业规定》实施过程中,横琴新区将主动与港澳方面协同推进,促进粤港澳三地旅游资源共享、互送国际游客,与港澳探索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联合拓展国际旅游市场。

  附:《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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