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全力支持配合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履责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20-07-09

  中央驻港国安公署7月8日挂牌成立,正式开始依法履行香港国安法赋予的职责,并在特定情形下对发生在香港的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驻港国安公署挂牌并运行,标志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迈出重要一步,香港维护国安的执行机制基本形成,香港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中联办主任、香港国安委国家安全顾问骆惠宁称国安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国家安全的守门人”,正是对这个重要机构角色、功能、作用的形象概括。香港社会相信,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履职,与香港国安执法部门各司其职,能够担当好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中央各驻港机构、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全社会,会全力支持、协助、配合港国安公署工作,让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中央政府在充分信任、积极发挥特区在维护国安中的作用的同时,依法设立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构成健全的国安法执行机制和机构。驻港国安公署的正式成立,是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重大里程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驻港国安公署成立运行,是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最终责任的重要体现。但反中乱港势力及一些敌视国家的西方势力不断地对公署进行污名化的抹黑攻击,这种攻击从根本上来说,只是对中国法治的偏见和敌视的延续。但事实是,中国法治不断完善进步,中国“司法程序质量”指标已连续两年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第一。那些对驻港国安机构的毫无根据的所谓“担忧”,目的不过是为了挑动市民的不信任,阻挠驻港国安公署履行职责。但这种图谋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8日在致辞时表示,公署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掷地有声的宣示,既是对自身职责的清晰表达,也是对香港市民期望的郑重回应。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履职、接受监督,同时与香港国安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公署行使管辖权的特定情形包括:一是案件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特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是出现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法的严重情况的;三是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因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工作仍须特区国安执法部门负责,国安公署和香港国安执行部门依法各司其职,才能形成互补、协作、配合,构建起健全完备的执法体系。相信无论是港澳办、中联办,还是特区政府各部门及特区国安执法部门,会全力支持配合公署尽快进入角色,依法履职,让国家安全在香港切实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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