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香港终于有了国家安全的“守门人”

来源: 大公报          发布时间: 2020-07-09

  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7月8日挂牌成立,标志香港终于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形容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及“国家安全的守门人”,公署署长郑雁雄强调“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都是意味深长,值得香港社会仔细推敲体会。

  香港国安法于七一前夕颁布落实,其后国安委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至8日国安公署揭幕,短短一周之内相关机构及人员全部到位或就职,效率惊人。香港从此有了维护国安的健全的执行机制,不再是“无掩鸡笼”。近来反对派头面人物不是“割席”就是退出政坛,或者逃亡,黑暴势力明显收敛,社会大致回归正轨,足证国安法起到立竿见影之效,“香港安全使者”当之无愧。

  根据国安法规定,国安公署职责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形势,监督、指导、协调、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安职责等。实际上,绝大部分维护国安的工作由特区政府承担,这体现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尊重,及对特区政府的充分信任。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三种特殊情况下,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也就是“包底”。这是国安公署作为“国家安全的守门人”的另一层含义所在。

  由于反对派的大肆“妖魔化”,部分市民对国安法、国安公署心存疑虑,这不足为奇,但完全没有必要。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只有小偷才害怕警察,也只有危害国安的人才畏惧国安法及相关执行机构。有人说,国安法针对百分之一搞搞震的人,对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九没影响,可谓一语中的。其实,国安法只打击极少数,即使是那百分之一的人,只要从此住手,也不必感到害怕,但如果有人冥顽不灵,铤而走险,那就另当别论。

  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致辞时,特别强调“依法”二字,如国安公署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相关权力,依法加强与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驻港部队的工作联系及协同,依法与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依法接受监督,不损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这些都不是无的放矢。事实上,国安公署作为中央驻港机构,执法时不受地方法律管辖,这符合国际惯例,但另一方面,国安法订明国安公署人员必须遵守全国法律,接受中央监督,有关人员还应遵守香港特区法律,绝非某些人抹黑的“无王管”,香港市民大可放心。

  有人注意到一个细节,国安公署揭幕仪式提前到七点钟开始,老实说很多人还在梦乡或者刚睡醒。仪式结束后,围封的水马立即清走,街道恢复畅通,为的是方便附近的学校顺利上课。于细微处见精神,从这个小小细节,足以反映国安公署对香港民情的关怀,对“一国两制”的尊重。时间将证明,国安公署不愧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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