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籍职工与内地职工 在粤一视同仁享医保待遇

来源: 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7-07

  7月1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向媒体通报广东积极落实港澳人士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包括港澳籍职工与内地职工在粤一视同仁享医保待遇、在广东就读港澳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持内地居住证港澳居民可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

  政策1:港澳人士在粤就业可参保

  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用人单位为与内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籍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力保障港澳籍职工与内地职工一视同仁依法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2:在粤就读港澳学生享受医保待遇

  省医保局落实《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指导全省各类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为就读的港澳学生,统一在就读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内地学生同样的政府补助和医保待遇。

  政策3:持内地居住证港澳居民可参加居民医保

  广东畅通持内地居住证港澳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保渠道。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4:探索实施港澳在粤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为克服粤港澳医疗保障体系和政策待遇的差异,突破三地体制机制障碍,港大深圳医院正开展深港跨境医疗的服务创新。香港特区政府通过发放长者医疗券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探索。符合规定的香港长者可以使用医疗券支付港大深圳医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费用,并实现由香港卫生署与港大深圳医院结算。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106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