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中方反制美国正当合法 在港行使外交事权合宪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20-03-19

  外交部3月18日要求5家美国媒体驻华分社提供人员、财务等资料,《纽约时报》等3家美国媒体年底前记者证到期的美籍记者交还记者证,今后不得在内地包括港澳从事记者工作,有反对派政棍立即上纲上线攻击外交部的做法“破坏‘一国两制’和新闻自由”,“等同宣布‘一国两制’已死”云云。外交部的决定,是对美方早前无理打压中国媒体做法的必要对等反制,正当合理,起因和责任都不在中方。中央有权决定香港的外交事务,因外交措施而拒绝某些特定外国记者在港采访合宪合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与干预香港出入境政策毫不沾边。美国政客和本港反对派政棍对待新闻自由须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

  美国国务院3月2日宣布,把新华社等5家中国驻美新闻机构列为“外交使团”,大幅裁减中国新闻机构的中国籍员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更诋毁这5家中国媒体“遭受中共彻底控制,并非独立新闻机构”。美国公然损害中国媒体和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声誉,严重干扰中国媒体机构在美国的正常运作,暴露美方抱守过时的冷战思维,赤裸裸地歧视和排斥中国媒体。来而不往非礼也。外交部对美国新闻机构作出相应限制,只是对等、正常和必要的反制,是正当合理防卫,也是以行动敦促美方改弦更张、纠正错误。目前的局面,是美国的霸权行径一手造成。

  对于外交部的反制措施,本港反对派政棍、组织以及个别所谓国际机构,急不及待跳出来横加指责,危言耸听指有关举措破坏“一国两制”和新闻自由;又声称出入境管制是香港自主事务,中央做法违反基本法。这些说法根本是散播歪理,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分析指出,基本法第二章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19条亦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她又引2011年8月26日刚果案,指人大释法写明“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权力,中央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此次反制美国事件已定性为外交问题,完全属于国家管辖层面,相信即使反对派以人权法或新闻自由等理由入禀法院,都会是零胜率。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由宪法和基本法授权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这个制度安排下,任何外国人的出入境,如涉及国防、外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出入境管制就不是自治范围的事务。正如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所指,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方针对美方打压中国媒体驻美机构行为采取反制措施,是中央政府依据“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权,合法合理合情。所谓“中国政府干预香港事务”的指责荒唐透顶。

  尊重新闻自由是普世价值,各国政府都应重视、维护新闻机构正当的采访权利,中国和美国的新闻机构都应受到公平对待。美国政府无理打压中国媒体在先,妨碍中国媒体的采访自由,搞霸权欺凌,本港反对派、记协、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都视若无睹、默不作声,但对于中方合情合理的反制,这些政棍和组织就群起发难,抹黑中方打压新闻自由、破坏“一国两制”,根本是颠倒因果是非,暴露出他们在尊重“新闻自由”上的双重标准。如果这些政棍和组织真的关心、尊重新闻自由,首先就要反对美国打压中国传媒,要求美国正人先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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