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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探索粤港澳法制衔接 保障大湾区融合发展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9-03-13

  3月12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都专门谈到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工作,并就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工作安排。内地不断健全法治,注重以“阳光司法”为民服务,法制建设明显进步,尤其重视从法律、制度保护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增强海内外人士对国家法治公平公正的信心,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建设是不可回避的新课题,三地需要加强合作,打破制度隔阂,探索、完善大湾区不同法制体系的衔接和互助。

  中央近年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海内外人士有目共睹。此次最高法报告提到,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最高检报告亦提及,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国家深化与港澳地区的司法交流协作,以法律规范、法律承诺的制度安排保护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包括即将推出的新《外商投资法》,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港澳同胞和投资者关心的私有财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都将得到更加完善、更大力度的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此次两会的热点议题之一。12日最高法报告指出,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最高检报告回顾2018年主要工作时也表示,“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海南自贸区建设,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及一个国家内的两种制度、三个法律体系,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最直接的挑战就是湾区内法律体系的差异,如何克服不同法律制度和体系带来的阻碍,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不同法系的衔接和互助至关重要。不久前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尊崇法治,指出大湾区发展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尊重各自司法管辖权的基础上,让三地的法律制度有效协调运作。三地的法律制度不同,如何协调法域差异、避免法律冲突是很大的挑战;大湾区的各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更需要良好的法治保障。

  因此,未来要加强粤港澳司法合作,加快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顺阻碍区域法律合作的冲突问题;国家应重视、发挥香港在法律方面的制度和人才优势,助力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升大湾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为国家法治化、制度化的现代化建设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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