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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便利港人内地发展 切实体现国民身份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8-08-17

  国务院办公厅8月16日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从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就可申请内地“居住证”。这一举措便利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就业、求学和经商,让港人享受实实在在的国民待遇,让港澳台同胞分享更多国家发展红利;同时,是在法律上实实在在体现港澳台居民的中国公民身份,有利实现港澳台同胞的国民身份认同。

  随着内地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愈来愈多社会服务需要使用内地的居民身份证。在此背景下,只拥有作为旅行证件的回乡证的香港人,在内地工作生活就面对诸多不便。即使香港已回归祖国21年,但不少在内地生活的港人,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仍难以享受与内地居民一样的待遇。这次国家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让港人可以通过申领“居住证”,享受到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真正享受与内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待遇,对到内地发展的港人是极大的好事。

  首先,“居住证”所提供的权利、服务和便利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港人在内地工作生活上的困难,消除不便,扫除了港人在内地坐高铁、住酒店、开银行户口、使用新经济服务时面临的障碍,让港人实现日常生活上与内地居民无差别体验,大大增强了港人尤其是年轻人北上发展的吸引力。

  同时,从更深层意义看,发放标注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港澳台居民的中国公民身份的具体体现。在“一国两制”下,大部分香港居民首先是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香港的行政长官、主要官员,都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第 539 章) 第2条所界定的中国公民,这些港人可以经选举出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但大家看看证件,无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还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都并没有标示出持证人的“中国公民”身份,没有内地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在新办法实行之后,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人可以通过申领“居住证”获得“中国公民身份号码”,意味着港人的中国人身份列入国家法律规管的行列,获得国家法律的认可,港人拥有法律上正式的中国人身份,对国家的归属感有了切实的依归。

  2017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表示中央有关部门将积极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具体措施,为香港同胞到广阔的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使大家能够在服务国家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过去一年来,中央多个部门已先后出台允许港澳人士缴存住房公积金、取消港澳人士内地就业证等便利措施。这次让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体现习主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中央对香港同胞的关怀厚爱。

  香港与内地不断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快速推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政策的出台极具深意,让有心到内地发展、贡献力量的港人,可以无后顾之忧地融入国家发展。国民身份认同,不仅仅是一句说话,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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