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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来港学生(学者)报到注册及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事务指引

2018-08-08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内地来港就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学生或将在香港高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时间超6个月的访问学者,在抵港后3个月内须按我办内地生服务部门的指定方式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可在完成学业返回内地前2个月开始申请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办理报到注册及学习证明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方便内地来港学生(学者)办理报到注册,我办内地生服务部门已开通网上报到注册,内地来港学生(学者)可通过网络完成报到注册。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仍须亲自前往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办理。

 

  1.网上报到注册

  2.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须知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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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权所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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