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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04-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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